监理服务期 样本条款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监理服务期.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5年5月19日 (该工期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实际进场日期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及发出本项目最后一批入住通知书上载明的入住日期后满一个月的全部时期,监理人实际进场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服务期限延长或减少时间在三个月内(含),监理费不调整,如服务期限延长或减少时间超过三个月,对于三个月外的部分的监理费按月调整(具体调整时不满一月的按比例折算)。如遇停工导致服务期限延长的(该停工需由相关行政机构发文),停工周期不含在监理人服务期内,监理人服务期限相应顺延,停工期间不计算监理费。合同为总价包干,总建筑面积在±3%以内的调整,总价不变。超过±3%部分按合同综合单价折算,最终建筑面积以规划批复面积为准。 本合同采用固定税前总价包干,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其中除税金额(小写): 元,增值税额(小写): 元。合同单价: 元/㎡,(大写)人民币 。监理人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6%,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价税分离,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税单价不变,税金依据相应阶段国家规定的最新税率进行调整。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5年5月19日(该工期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实际进场日期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及发出本项目最后一批入住通知书上载明的入住日期后满一个月的全部时期,监理人实际进场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工期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自项目进场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服务期满后,免费服务期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东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省级)监理服务所有项目从项目开工到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五、所监理项目需求
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工期 730 日历天; (监理期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共计 48 个月)
监理服务期. 1825 日历天(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监理服务期. 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