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服务期 样本条款
监理服务期.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委托人有权调整服务期限,监理人不得另行 索要额外费用。
监理服务期. 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人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可由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监理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 10 2.1.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24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 1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 2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1 个月)。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5年5月19日(该工期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实际进场日期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及发出本项目最后一批入住通知书上载明的入住日期后满一个月的全部时期,监理人实际进场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监理服务期. 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涵盖施工准备阶 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工期 24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本工期中水工部分对应的施工标段为 NGCYQ2024-SG1,工期为 18 个月;其余工程工期以实际招标内容及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疏浚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 1 个。
监理服务期. 建设期阶段:暂定 673日历天(自监理进场至竣工验收); 本合约还包含超出上述时间以外的涉及竣工验收等事项,监理需全力配合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监理服务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其中施工期(含 施工准备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