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评审办法 样本条款

磋商评审办法. 本评审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
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与供应商进行磋 商,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评审办法. 2.10.1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本章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有一项不通过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磋商小组应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无效标处理的原因。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各自进行打分,汇总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各阶段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评审办法.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所有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Related to 磋商评审办法

  •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 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独立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本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本行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 认购费用 本理财产品无认购费。

  • 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斯普汇德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无

  • 契約電力 契約上使用できる最大電力(キロワット)をい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