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 样本条款

竣工资料 l、在自检通过后,施工单位应提交该项目完整的施工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并经项目经理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资料. 11.2.1 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 11.2.2 提交竣工资料的限制
竣工资料. 6.1 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2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报价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6.3 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包括设备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委托书)。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6.4 提供设备安装、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6.5 报价人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6 报价人负责提供检修记录及完工报告。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等的任何改造或改动,事先由电厂有关部门提出设备改进申请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改造后报价人要整理出完整的资料交采购人审核存档。
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一式 2 份(含电子扫描件)。监理资料档案应包括但不 限于:《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与发包人、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的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监理业务联系(通知)单,专题报告,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旁站记录、工程质量评价建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
竣工资料. 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以上资料以国家规范或竣工图编制指南为准。
竣工资料.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提供 3 套竣工图及相应的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图 1 套。 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全套竣工图)的份数: 3 套
竣工资料. 开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要求监理人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 其它有关结算资料: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其他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打桩、地基处理、回填等隐蔽记录、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等。 增加: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采购材料:供应合同复印件、采购发票复印件(加盖项目部章)
竣工资料. 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竣工验收报批电子版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方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竣工资料. 每个项目产品出厂之前,承包人应提交如下竣工资料(一式 6 份),(其中二份交工程设计单位)按 A4 幅面分别袋装或盒装。 1) 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一式 3 份)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