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各股东所持股份未被质押. 八. 发行人的业务
发行人的设立 (一)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产品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 1.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