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之债 样本条款

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发生的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足以影响其存续或者重大经营业绩的重大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由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侵权纠纷。
侵权之债.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经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经本所律师查验,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根据公司提供的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安全生产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的访谈情况,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xxxx://xxxx.xxxxx.xxx.xx/ )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如本法律意见书“十六、公司的税务”、“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而发生的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及其现有境内子公司于其所在地取得的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等政府监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网站的公开信息、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并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