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保函 样本条款

维护保函. ‌ 5.5.1 维护保函的出具 在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甲方可以接受的维护保函,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维护保函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义务及保证期义务的保证。分期提供保函时,下一期的保函必须在上一期保函结束前一个月提供,以确保保函的继续有效。最后一次保函有效期要持续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十二个月。 5.5.2 恢复维护保函的数额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兑取款项后的一个月内将维护保函的金额恢复到人民币 5,000,000.00 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维护保函. 指根据第 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 19.1 乙方于开始运营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运营、管理及维护项目设施的义务。
维护保函. ‌ 12.2.1 维护保函的出具 在本项目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维护保函,其格式为甲方可接受的涵盖除履约保函担保期限外的整个项目合作期限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自履约保函解除之日起至移交日后满 12 个月,具体见附件 11。维护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项目运营、维护、移交、保证期的保证。
维护保函. 本协议约定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运营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作为项目运营维护的保证,垃圾清运项目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 万元(小写 650 万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 万元 (小写 280 万元)。 垃圾清运项目的维护保函在项目期满之日失效,甲方应将维护保函返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维护保函在本协议约定的移交日十二个月前且移交维 修保函生效且提交甲方之日失效,甲方应将维护保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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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 商务技术文件 11.2.1 投标函; 11.2.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 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 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 投标标的清单; 11.2.7 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 総合評価 技術評価点と価格評価点を合計した値を総合評価点とします。

  •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深圳大学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 所 属 担 当 業 務 氏 名 (自署又は記名押印)

  • 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进行披露。

  • 对外投资概述 2018 年 5 月 30 日,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腾股份”)与陈能强、葛鹏举、朱才飞、于永皞签署《投资意向书》,公司拟向其四人收购其持有的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公司将在与各方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并拟签署相关正式协议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并根据项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投资项目最终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是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的企业,主要产品是半导体元件的封装测试、视觉检测自动化设备,与公司同属于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行业,能够与公司实现产业协同,拓宽公司智能制造产品链,并有助于公司切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为公司注入经济发展新动力,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 2017 年(未经审计)资产总计 2,890.73 万元,负债 总计 2,082.50 万元,净资产 808.2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696.54 万元,净利润 790.61 万元。

  • 國土計畫 勘選土地係配合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及都市計畫劃定之道路用地,均經本府都市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進行整體評估並完成相關法定程序公告在案,依最少的土地使用及影響劃定道路用地範圍,進行道路修築工程,達成最大交通改善及道路服務效能,區域內無國土復育方案禁止開發土地,亦非屬國家公園計畫範圍內,無大規模開發行為,落實國土保育及保安,避免造成環境破壞,符合國土計畫原則。

  • 安置計畫 無,本案無徵收建築改良物,無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需安置之情形。

  •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