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1) 甲方已获郑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本项目,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 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 7 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 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PPP 项目合同》中向项目公司声明,在生效日前:
3.1.1 市政府已确定甲方为签署《PPP 项目合同》的单位;
3.1.2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PPP 项目合同》的法人主体资格和权利;
3.1.3 如果甲方在本部分第 3.1.1 和 3.1.2 条款所作的声明被证明不属实,乙方和项目公司有权终止《PPP 项目合同》。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3.1.1 本项目已获得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的批准,明确本项目由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实施,甲方已获得潮南区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授权。
3.1.2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3.1.3 如果甲方在本第3.1条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的声明. 甲方系东兴市人民政府机关部门,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完全有权利并已获得批准签署本合同,而且有必要的权利并获得必要的批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将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条件和义务。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a) 甲方已经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授权和许可。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条件和义务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b) 如果甲方在第 2.1(a)条款项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乙方有权根据第 12.3 条款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2.1.1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2.1.2 甲方已获得市政府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条款、条件、义务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协议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甲方的声明. 3.1.1.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生效日:
(1) 甲方已获得随县政府关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授权;
(2)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3.1.2.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
第3.1.1 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如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3.1.1 甲方已获得贵池区政府的授权和批准签署本合同;
3.1.2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权利;
3.1.3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义务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3.1.4 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4.1.1 本项目已经阳江市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
4.1.2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4.1.3 甲方已获得区政府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义务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4.1.4 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4.1.5 如果甲方在上述第 4.1.1 条款、第 4.1.2 条款、第 4.1.3 条款或第 4.1.4条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乙方有权根据第 15.2 条款的规定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