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入资产的交割 样本条款

置入资产的交割. 在资产交割期间,南车贵阳和株洲所应向南方汇通递交与置入资产有关的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并且南车贵阳和株洲所应确保置入资产权属变更于南方汇通名下,即南方汇通成为贵阳沃顿 36.79%的股权的合法拥有者,对该等股权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资产交割期间,株洲所应配合和协助南车贵阳向南方汇通完成本协议项下置入资产的交割义务。
置入资产的交割. 各方同意,丙方将在交割日前完成置入资产过户至甲方的股东变更、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于置入资产过户至甲方之日(以完成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为准),甲方即取得置入资产的全部权益。
置入资产的交割. 广泽乳业及吉林乳品在各自主管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完成拟置入资产的下述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手续后,视为拟置入资产交割实施完毕。
置入资产的交割. 交易各方同意,北方铜业全体股东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120 日内完成北方铜业的股东变更、公司形式变更的工商登记及章程变更的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于置入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之日(以完成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为准),上市公司即取得置入资产的全部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置入资产的交割. 2.2.1 资产交割日前,乙方应负责至相关工商主管部门办理置入资产(即乙方所持天然气公司 100%的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帮助,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公司股东为甲方,修改公司章程;促使目标公司办理股东、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置入资产的交割. 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主体提交金云科技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甲方应为办理前述股权变更登记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丙方将其持有金云科技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后,丙方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置入资产的交付义务。
置入资产的交割. 丙方应当于本协议成立后就本次交易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如需),并于本协议生效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主体提交金云科技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如届时相关前置审批(如有)尚未完成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则前述日期顺延至前置审批完成之日。甲方应为办理前述审批及股权变更登记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丙方将其持有金云科技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后,丙方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置入资产的交付义务。自置入资产交割日起,甲方成为置入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置入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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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留出足够资金头寸,以保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 入札の方法 第 4 条 入札者は、別紙様式による入札書を直接又は郵便等で提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入札書の記載)

  • 適用範圍 本共同條款適用於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包括甲式、乙式及丙式)、汽車竊盜損失保險及其他上開保險之附加保險及附加條款。

  • 工作範圍 2.1 與下列單位進行工作協調:

  • 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 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制定。

  •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利用目的 当金庫は、当金庫および当金庫の関連会社や提携会社の金融商品やサービスに関し、下記利用目的で利用いたします。

  • □外國廠商之商業發票 □履約勞工薪資支付證明(僅適用於契約價金結算方式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或招標文件已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薪資基準者)。 □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