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割 样本条款

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首商股份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王府井或其全资子公司享有和承担。首商股份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王府井办理首商股份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等)由首商股份转移至王府井名下的变更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王府井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首商股份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王府井的子公司;首商股份的分公司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王府井的分公司。
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葛洲坝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接收方享有和承担。葛洲坝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接收方办理葛洲坝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船、商标、专利等)由葛洲坝转移至接收方的名下的变更手续。葛洲坝承诺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接收方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和业务能够尽快过户至接收方的名下。接收方应办理上述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接收方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下属分、子公司将变更登记为接收方的下属分、子公司。
资产交割. 本次交易经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新增股份上市登记等手续。
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中航机电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中航电子享有和承担。中航机电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中航电子办理中航机电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由中航机电转移至中航电子名下的变更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中航电子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航机电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航电子的子公司;中航机电的分公司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航电子的分公司。
资产交割. 上海航空应在交割日,将其转让资产直接交付给接收方,并由上海航空、东方航空和接收方共同签署《资产转让交割单》。自交割日起,原则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即转至东方航空,并进而转由接收方享有和承担,但是,对于按照中国法律规定需获得第三方同意方能转让的转让资产,则在获得相关第三方同意后方能视为完成相关权利义务的转让。 对于相关权益转让依法需办理备案或登记的转让资产,未完成相关备案或登记的,不应影响东方航空和接收方对该等转让资产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东方航空以转让资产作价出资认购接收方的注册资本。 上海航空应负责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四个月内办理将转让资产实际移交给接收方,并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知识产权、股权和航空器等资产权属的登记备案。 受限于相关债权人的同意,上海航空的所有债权债务均将自交割日起,直接转由接收方承担,但对于上海航空下属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其各自履行。 上海航空应当自交割日起,向接收方移交对其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航空自成立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上海航空自成立以来的所有组织性文件及工商登记文件、上海航空自成立以来获得的所有政府批文、上海航空自成立以来所有与政府部门的往来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决议)、上海航空自成立以来的纳税文件等。上海航空根据本款向接收方移交的资料应当为原件,当无法提供原件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应当由经双方事先确定的上海航空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在需要时且应上海航空的要求,东方航空及接收方应协助上海航空办理转让资产的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或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依法支付必要的费用。
资产交割. 根据上市公司和东方电气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应在上述协议生效后协商确定交割日并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其中东方财务 100%股权拟由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指定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接。
资产交割. 资产购买协议》生效后,交易对方应向雷科防务提交与标的资产交割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各方应就办理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并于《资产购买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局及其他主管部门提交股权过户的工商手续。 雷科防务应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事项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2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交易对方应就此向雷科防务提供必要的配合。 交易对方同意,任一交易对方向雷科防务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其他任一交易对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资产交割 l 、标的资产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剖,标的资产交割日为乙方所持有的同生环境 100% 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核准登记日。自交割日起,与标的资产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即出甲方享有和承担。
资产交割. 1、置出资产的归集与交割
资产交割. 4.2.1 各方应在交割日后立即着手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手续,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