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认购合同 样本条款

股份认购合同. ‌ 2016 年 8 月 4 日,沙隆达与信运汉石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就本次沙隆达向信运汉石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 沙隆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0.20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之百分之九十(已考虑了沙隆达在定价基准日起至合同签署日期间(含首日不含尾日)的除权、除息事项)。 2. 信运汉石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的沙隆达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为 245,098,039 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沙隆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3. 信运汉石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款,即人民币 25 亿元。 4. 信运汉石同意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后,沙隆达发出的认购款缴纳 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沙隆达指定账户。
股份认购合同. 2022 年 11 月 8 日,股权认购方、目标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住所: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飞天路 588 号北航科技园 4 号楼 C 座 乙方: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振华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000 号陕西信托大厦 00 层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 鉴于:
股份认购合同. 1、 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股份认购合同. 2019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与投资者毅达基金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 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为公司与投资者单独签订,其中发行方(乙方)为公司,认购方(甲方)为投资者,本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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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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