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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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8.1 倘有股東身故,唯一獲本公司承認為對逝者的股份權益具所有權的人士,須是(倘逝者是一名聯名持有人)尚存的一名或多名聯名持有人及(倘逝者是單獨持有人)逝者的合法遺產代理人; 但本章程細則所載的任何規定,均不免除已故持有人(單獨或聯名)的遺產就逝者單獨或聯名持有的任何股份所涉的任何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8.2 凡因股東身故、破產或清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任何人士,可選擇將自己登記為該股份的持有人,或選擇提名其他人士登記為該股份的承讓人,但前提條件為董事會可不時要求其出示其所有權憑據並受限於本章程細則所載條文。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8.3 倘據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人士選擇將自己登記為股東,其須向本公司交付或送交一份由其本人簽署並述明其已作出如此選擇的書面通知。倘其選擇讓其代名人登記,則其須簽署一份以其代名人為受益人的股份轉讓書以證明其選擇。本章程細則中所有關於轉讓權利及股份轉讓登記的限定、限制及條文,均適用於前述的通知或轉讓書,猶如有關股東並未身故、破產或清盤及有關通知或轉讓書為該股東簽署的轉讓書一般。
8.4 凡因持有人身故、破產或清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人士,應有權享有倘其為該股份登記持有人則原應享有的相同股息及其他利益。但是董事會如認為適合,可以停付該股份的任何應付股息或其他利益,直至該人士成為該股份登記持有人或有效地轉讓該股份為止,但如已符合細則第14.3條的要求,則該人士可在會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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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股份的登記持有人或 聯名持有人身故 於破產時登記個人代表及 受託人 須登記的 選擇通知╱代名人登記
8.1 倘有股東身故,唯一獲本公司承認為對逝者的股份權益具所有權的人士,須是 (倘逝者是一名聯名持有人)尚存的一名或多名聯名持有人及(倘逝者是單獨持有人)逝者的合法遺產代理人;但本章程細則所載的任何規定,均不免除已故持有人(單獨或聯名)的遺產就逝者單獨或聯名持有的任何股份所涉的任何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8.2 凡因股東身故、破產或清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任何人士,可選擇將自己登記為該股份的持有人,或選擇提名其他人士登記為該股份的承讓人,但前提條件為董事會可不時要求其出示其所有權憑據並受限於本章程細則所載條文。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8.3 倘據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人士選擇將自己登記為股東,其須向本公司交付或送交一份由其本人簽署並述明其已作出如此選擇的書面通知。倘其選擇讓其代名人登記,則其須簽署一份以其代名人為受益人的股份轉讓書以證明其選擇。本章程細則中所有關於轉讓權利及股份轉讓登記的限定、限制及條文,均適用於前述的通知或轉讓書,猶如有關股東並未身故、破產或清盤及有關通知或轉讓書為該股東簽署的轉讓書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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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8.1 若股東身故,則其他在世的聯名股東(如死者為聯名持有人)和死者的法定代理人 (如死者為單獨持有人)應為本公司認可的享有股份權益的唯一人士;但本內容並非免除該已故股東(無論是單獨還是聯合持有)的遺產就其單獨或聯合持有的股份的法律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8.2 因股東身故或破產清算而對股份享有權利的任何人士,在提供董事會不時要求有關該權屬的證據時以及受制於本細則以下條文的規定,可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選擇將其任命的第三人登記為股份受讓人。
8.3 若有權人士選擇將自己登記為持有人,則其應就這一選擇向本公司交付或發送經其簽名的書面通知。若其選擇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持有人,則其應簽署一份以該被提名人士為受益人的股份轉讓書作為憑證。此等細則中有關轉讓權與股份轉讓登記的所有禁止、限制以及條款均應適用於上述任何通知或轉讓書,如同該股東並未身故或破產清算並由其在通知或轉讓書上簽名。
8.4 因股份持有人身故或破產清算而對股份享有權利的人士對該股份應享有作為該股份登記持有人同樣的股息和其他利益。然而,董事會可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保留與該股份有關的任何應付股息或其他利益,直至該人士成為該股份的登記持有人或已有效地轉讓該股份。但若滿足細則第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條的要求,該人士可在大會享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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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8.1 凡股東身故,其他在世股東(如身故者為聯名持有人)及身故者之法定遺產代理人(如身故者為單一持有人)乃本公司承認唯一擁有其股份權益所有權之人士;惟本章程細則並無規定豁免已故持有人(不論為單一或聯名持有人)之遺產就其單獨或聯名持有之任何股份之任何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8.2 在下文規定之規限下,因股東身故或破產或清盤而享有股份權益之任何人士可按董事會不時之要求提交有關所有權證明後,以本身名義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選擇將其指定之其他人士登記為股份之承讓人。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8.3 倘因此而享有股份權益之人士選擇以本身名義登記為股份持有人,則彼須向本公司遞交或送交一份經其簽署之書面通知,表明彼作出有關選擇。倘彼選擇以其代名人登記為股份持有人,則須通過以其代名人為受益人簽立股份過戶文件,證實其選擇。本章程細則有關轉讓權及股份轉讓登記之所有限制、約束及條文,將適用於任何上述通知或轉讓,猶如有關股東並未身故或破產或清盤,而該通知或轉讓乃該股東簽立的轉讓。
8.4 因持有人身故或破產或清盤而享有股份權益之人士有權獲得倘彼為有關股份之登記持有人而應享有之相同股息及其他利益。然而,在該人士成為股份的登記持有人或有效轉讓有關股份前,董事會可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不支付該股份涉及的任何應付股息或其他利益,但若符合第14.3 條的規定,該人士可在會議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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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8.1 倘有股東身故,唯一獲本公司承認為對逝者的股份權益具所有權的人士,須是(倘逝者是一名聯名持有人)尚存的一名或多名聯名持有人及(倘逝者是單獨持有人)逝者的合法遺產代理人;但本章程細則所載的任何規定,均不免除已故持有人(單獨或聯名)的遺產就逝者單獨或聯名持有的任何股份所涉的任何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8.2 凡因股東身故、破產或清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任何人士,可選擇將自己登記為該股份的持有人,或選擇提名其他人士登記為該股份的承讓人,但前提條件為董事會可不時要求其出示其所有權憑據並受限於本章程細則所載條文。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8.3 倘據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人士選擇將自己登記為股東,其須向本公司交付或送交一份由其本人簽署並述明其已作出如此選擇的書面通知。倘其選擇讓其代名人登記,則其須簽署一份以其代名人為受益人的股份轉讓書以證明其選擇。本章程細則中所有關於轉讓權利及股份轉讓登記的限定、限制及條文,均適用於前述的通知或轉讓書,猶如有關股東並未身故、破產或清盤及有關通知或轉讓書為該股東簽署的轉讓書一般。
8.4 凡因持有人身故、破產或清盤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人士,應有權享有倘其為該股份登記持有人則原應享有的相同股息及其他利益。但是董事會如認為適合,可以停付該股份的任何應付股息或其他利益,直至該人士成為該股份登記持有人或有效地轉讓該股份為止,但如已符合細則第14.3 條的要求,則該人士可在會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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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轉移. 14.1 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合法遺產代理人或該等合法遺產代理人(如果彼等為聯名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彼等為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單獨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倘股東身故,本公司僅承認尚存者(如屬聯名持有人)或其合法遺產代理人(如屬唯一持有人)為唯一享有已故股東股份所有權的人士。因此,已故股東的財產並不能免除聯名或唯一持有人股東的任何股份涉及的任何責任。
14.2 由於某一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之有關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盤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獲得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具董事要求的證明文件後,可選擇通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成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倘彼等選擇將另一名人士登記為有關股份的持有人,彼等應向該人士簽署股份轉讓文據。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權拒絕或暫停登記,該等權利與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盤或解散(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下所擁有的權利相同。
14.3 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取得股份的任何人士,均有權收取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應有權取得之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人士選擇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將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同樣的權利拒絕或暫停登記,如同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算或解散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情況)。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九十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可其後不予支付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涉及該股份的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由於股東身故、破產、清盤或解散(或以轉讓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而有權獲得股份的人士,應有權獲得如同其過去為有關股份持有人而有權獲得的同等股息、其他分派及其他利益。然而,成為有關股份的股東之前,彼等均無權就股份行使與本公司股東大會相關的任何股東權利,且董事可隨時發出通知,要求任何有關人士選擇將自己或其提名的人士登記為股份持有人(但在前述兩種情況下,董事均有權拒絕或暫停登記,該等權利與相關股東身故、破產、清盤或解散前轉讓股份的情況或除轉讓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視情況而定)下所擁有的權利相同)。如果該人士在收到或被視為收到(根據細則釐定)通知90 日內仍未遵守通知,則董事其後可不予支付就股份應付的所有股息、其他分派、紅利或其他款項,直至通知要求得到遵從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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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