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董事之議事程序 Clause in Contracts

董事之議事程序. 董事會可就處理事務而召開會議及續會,並以其認為合適之其他方式規管會議及議程,並可決定為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法定人數為三名董事。就本細則而言,替任董事須計入法定人數內, 但不論替任董事本身亦為董事或代替超過一名董事,在計算法定人數時只會視作一名董事。董事會或董事會之任何委員會可以透過電話會議或其他電子方式(包括電話或視頻會議)或令所有與會者可互相聆聽之類似通訊設備,參與董事會或該等委員會之會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董事之議事程序. 董事會可就處理事務而召開會議及續會,並以其認為合適之其他方式規管會議及議程,並可決定為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法定人數為三名董事。就本細則而言,替任董事須計入法定人數內, 但不論替任董事本身亦為董事或代替超過一名董事,在計算法定人數時只會視作一名董事。董事會或董事會之任何委員會可以透過電話會議或其他電子方式(包括電話或視頻會議)或令所有與會者可互相聆聽之類似通訊設備,參與董事會或該等委員會之會議董事會可按其認為合適的方式開會,處理業務,推遲或規管會議及其程序,和決定處理會務必要的法定人數。除非另有規定,兩位董事出席會議構成法定人數。本章程細則中,候補董事應計入法定人數,但即使候補董事代表一個以上的董事,在計算法定人數時他只能作一位董事計算,董事可通過電話會議、電子設施或其他通訊設施(參加會議的人士均可聽到)舉行董事會會議或董事會的委員會會議,且依據此規定參與會議將構成親身出席有關會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董事之議事程序. 董事會可就處理事務而召開會議及續會,並以其認為合適之其他方式規管會議及議程,並可決定為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法定人數為三名董事。就本細則而言,替任董事須計入法定人數內董事會可按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舉行會議以處理事務、延期會議或以其他方式規範其會議及議事程序,並可釐定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除非另有規定但不論替任董事本身亦為董事或代替超過一名董事,在計算法定人數時只會視作一名董事。董事會或董事會之任何委員會可以透過電話會議或其他電子方式(包括電話或視頻會議)或令所有與會者可互相聆聽之類似通訊設備,參與董事會或該等委員會之會議。法定人數應爲兩名董事。就本章程細則而言,替任董事須計入在法定人數之內, 但儘管一名替任董事本身屬董事或屬多於一名董事之替任董事,在計算法定人數時,只視作僅為一名董事。任何董事可透過電話會議或所有與會人士均可聽見彼此發言之類似通訊設備而參與董事會會議或董事會任何委員會之會議。 董事會之會議、法定人數等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董事之議事程序. 董事會可就處理事務而召開會議及續會,並以其認為合適之其他方式規管會議及議程,並可決定為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法定人數為三名董事。就本細則而言,替任董事須計入法定人數內, 但不論替任董事本身亦為董事或代替超過一名董事,在計算法定人數時只會視作一名董事。董事會或董事會之任何委員會可以透過電話會議或其他電子方式(包括電話或視頻會議)或令所有與會者可互相聆聽之類似通訊設備,參與董事會或該等委員會之會議董事等會議/法定人數等 118. 董事會如認為適合,可舉行會議以處理事務、將會議延期及以 其他方式規管會議及議事程序,並可決定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除另有決定外,法定人數應為兩名董事。就本條而言,替任董事將計入法定人數內,代替其委任董事。若一名替任董事代表超過一名董事,則在計算法定人數時須就其本身(倘彼為一名董事)及其所替任的每名董事分別計算,惟本條文的任何規定概不應詮釋為認可實際僅有一名人士出席之會議。董事 會會議或董事會任何委員會會議可以電話或電話會議或透過任何其他電訊設施舉行,前提為所有參與會議之人士均可藉此以語音方式與所有其他參與會議人士同步溝通,且根據本條文參加會議將構成親身出席有關會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