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延誤 样本条款

行李延誤. 至尊計劃:最高賠償金額 HK$1,000超級計劃:最高賠償金額 HK$800優越計劃:最高賠償金額 HK$500 倘因行李延誤或誤送而令「被保險人」在抵達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外之目的地後至少八小時仍未能取回行李,本公司會就「被保險人」須購買衣服及梳妝用品以應付緊急需要所付出之額外費用作出不超過上述最高賠償金額之補償。
行李延誤. 若您於旅程中因所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機構誤送行李以致您於抵達目的地滿6小時後仍未取得您的行李,我們將以保障權益表上所載之最高賠償額賠償您,此保障只可於旅程中索償一次。 以下情況不受保障:
行李延誤. 本公司將根據承保表/證書內所列可達的最高金額,賠償每名受保人在外地因航空公司誤送或因公共交通工具被騎劫導致行李延遲抵達目的地而需緊急購買每次旅程的基本物品或衣服或必需品。 受保人不可因同一物品的遺失或損毀而在第二部份第 4 及 5 章內作出相同索償。 本公司將根據承保表/證書所列可達的最高金額賠償每名受保人以下損失:
行李延誤. 被保險人隨行交運前述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之行李,於其抵達所乘交通工具之預定目的地(不包括原出發地或居住地)後六小時內,未送達被保險人,本公司將賠償被保險人應急所需購買之必要衣著及日用必需品之費用,惟該費用最高以本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行李延誤. 在受保旅程中,若公共交通工具機構誤送或暫時誤放被保人之行李, 使其在抵達澳門以外之預定目的地後至少八(8)小時仍未 能取回行李,本公司會根據本保單的條文,賠償被保人以應付緊急需要購買必需之衣服或梳洗用品之合理費用,賠償金額不 超逾澳門幣2,000(「至尊貴」計劃)或澳門幣1,000(「至便利」計劃)。保障備忘(4d項附件)
行李延誤. 如受保人已登記寄艙的行李於受保人抵達海外目的地後最少延誤六小時,因航空公司誤送或因騎劫導致該行李延遲達目的地而需緊急購買每次旅程的基本物品或衣服或必需品。本公司將根據本保單保險證/賠償限額表內就此章所列的最高賠償額,賠償每名受保人該基本物品或衣服或必需品的實際費用。
行李延誤.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最高新臺幣7,000元/14,000元。
行李延誤. 不適用 3,000 (首5小時500,其後每5小時 1,000) 5,000 (首5小時500,其後每5小時 1,000)
行李延誤. 如因錯誤運送以致行李延誤抵達海外目的,本公司會以保障列表上所示的 最高保障限額為限,賠償受保人購買合理及必需之衣物或洗滌用品的費用。行李延誤的首 5 小時的賠償上限為$500 港元,以後每滿 5 小時的賠償上 限為$1,000 港元。 唯索償必須提供由公共交通工具簽發行李延誤之報告及購買必需之衣物或洗滌用品的收據。
行李延誤. 被保險人於其所搭乘之班機抵達目的地後之六小時,尚未領得其已登記通 關之隨行行李視為行李延誤,本公司同意於最高新台幣三仟元額度內賠償被保險人於該目的地因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惟就被保險人班機抵達之目的地係原出發地或居住地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