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样本条款

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华北制药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净收益数与承诺净利润/净收益数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净收 益数与承诺净利润/净收益数的差额,将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若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等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资产(以下简称“单项资产”)在业绩承诺年度分别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净收益数未达到该等单项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净收益数,则华药集团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华北制药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偿原则为:华药集团须首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华北制药进行补偿,不足以补偿时,再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进行补偿;对于华药集团股份补偿部分,华北制药有权以 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业绩补偿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单项资产当期补偿股份数=((单项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净收益数-单项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净收益数)÷单项资产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净收益合计数×单项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华药集团因该等单项资产过渡期间亏损或损失已补偿金额(如有))÷本次发行价格-截至当期期末华药集团就该单项资产已补偿股份数。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取整计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华药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 单项资产当期补偿现金金额=(单项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净收益数-单项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净收益数)÷单项资产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净收益数合计数×单项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华药集团就该等单项资产获得的对价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截至当期期末华药集团就该单项资产已补偿现金数-华药集团因该等单项资产过渡期间亏损或损失已补偿金额(如有)。 前述业绩补偿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则华药集团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华药集团因单项资产业绩补偿需要向华北制药支付的股份补偿数量和现金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华药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因出售该等单项资产所获得的股份 (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和现金对价总额。 若华北制药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退还上市公司。 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补偿,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年度超出的净利润/净收益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1)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Related to 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格性审查 条款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1

  • 技术文件 11.4.1 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三十二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 提出書類 a )競争参加資格確認申請書(様式集参照) b )全省庁統一資格審査結果通知書(写) c ) 下見積書(「7.下見積書」参照)

  •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 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