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兵 住所:南京市云南路 00-0 号苏建大厦 22 层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经办资产评估师:陈军、黄沛文
资产评估机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经纬东元评估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263343058)、《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No.0031)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编号:0431062001)。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经纬东元评估公司具备为本次交易担任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联。中联持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瑞华评估持有的《营业执照》、经办资产评估师持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及本所经办律师于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本所律师认为,瑞华评估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其经办资产评估师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 万隆持有注册号为 31011400021977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 31020033 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以及编号为 0210010002 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参与上海梅林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均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
资产评估机构. 中林评估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已取得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编号:0100075032,批准文号:财企[2012]262号),中林评估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钰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0 号院 0 号楼 0 门 000 室 经办人员 马文彩、马黎明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号码 010-68008059-8030
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通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评估报告签字人均具有中国注册评估师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和评估,中和评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100017977P 的《营业执照》、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经办评估师沈立军、王伟红均持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30005)以及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核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100047021),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