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情况 样本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 70,504,705 股,反对 1,949,200 股,弃权 16,60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74%。
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银志先生、裴大文先生、张付有先生、于励民先生、卫修君先生、张建国先生、杜波先生、涂兴子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王良先生、李延河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意见。
表决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重要投资者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海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2016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〇一六年第 七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郑康豪先生、唐若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与青青世界签署托管经营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南碧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祖卫、王隆臻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一)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四名关联董事在会上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情况. 对会议通过的决议代表 100%表决权的社员一致同意。全体成员签字: 乌拉特中旗志勇农牧专业合作社 2021 年 3 月 23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乌拉特中旗志勇农牧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召开成员大会,就合作社的人员任职做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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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交易概述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2,5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参与投资设立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体”)。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7,500 万元南 京金体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5,000 万元基金 份额。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与南京金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向其转让 1,200 万元南京金体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3,800 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2022-095、2023-053)。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于近日与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博尚”)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南京金体 3,800 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作价 4,050万元转让给无锡博尚,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南京金体基金份额,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仍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7,500 万元基金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付款方法 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 资格性审查 条款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1 营业执照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 (格式附后)

  • 付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乙が、 本契約に関し、第4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該当したときは、甲が本契約を解除するか否かにかかわらず、かつ、甲が損害の発生及び損害額を立証することを要することなく、乙は、契約金額(本契約締結後、契約金額の変更があった場合には、変更後の契約金額)の100分の10に相当する金額(その金額に100円未満の端数があるときは、その端数を切り捨てた金額)を違約金として甲の指定する期間内に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仕様書 仕様書とは、各工事に共通する共通仕様書と各工事ごとに規定される特記仕様書を総称していう。

  • 业务模式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业务占比以售后回租为主。

  •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 最高限价 (1) 采购包最高限价: 整 包:人民币,详见招标公告; □ (2)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