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国家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了支持和鼓励并购重组的政策。 2013 年 1 月,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 12 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 号),鼓励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整合要素资源,优化产品系列,降级经营成本,大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等,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4]14 号),提出从行政审批、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2015 年 8 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 号),明确指出“将通过简政放权、鼓励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 2018 年,为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特征,证监会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并购重组领域集中推出了一系列“提效率、降成本”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2018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印发《2018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提出“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 IPO、定向增发、可 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 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整合,在国家重组利好政策的鼓励和资本市场的宏观背景下,东安动力抓住资本市场的政策支持,通过收购行业内的汽车零配件企业丰富自身产品类型,在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方面进行横向一体化战略。 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全球诸多发达国家、地区提出了严苛的尾气标准。 2019 年 7 月 1 日,我国上海、广州、江苏等多个省份启用“国六”排放标准。与目前实施的国五排放标准相比,国六排放标准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增加了多项测试要求及限值,对机动车排放标准施加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根据国六排放标准文件中的对于重型柴油车相关描述,该标准将分为 6a 和 6b 两个阶段实施,其中 6b 阶段相较于 6a 阶段对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更高的要求,凡不满足本标准相应阶段要求的新车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本标准相应阶段要求的新发动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除我国外,欧盟、美国目前实施的 Euro6、EPA10 的排放标准亦属于严苛型排放标准。 随着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全球整车制造商通用、福特、戴姆勒等纷纷提高上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要求,从而促使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革新发展、整合重组,打开了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与契机。 近年来,全球汽车行业保持良好增长势头,汽车销量实现连续多年上涨,直到 2018 年才出现下滑,但销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市场规模巨大。2019 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同比下降 7.5%和 8.2%,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36.0 万辆和 2,144.4 万辆,同比下降 9.2%和 9.6%;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436.0 万辆和432.4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销量同比下降1.1%。在此情况下,我国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的需求市场仍具备较大规模。 2019 年,东安动力的汽车发动机销量为 246,789 台,较 2018 年销量增长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
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应对措施 簿记建档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对货币政策及市场走势进行充分评估,发行窗口尽量避开货币政策敏感期;如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发行,簿记建档管理人将在确定簿记区间时综合考虑货币政策可能变动的因素,最大限度避免市场实际利率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现;如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发行利率与发行人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行的,簿记建档管理人和发行人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动、相关各方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