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因素 样本条款

風險因素. 本公司投資之價值及連隨本公司股份的價值可升亦可跌,而且投資者可能不能收回其投資的款額。一般風險因素列載於售股章程第5 節中。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因素載列於售股章程第5.17 節。 各子基金有關的特定風險因素列載於售股章程附錄一。
風險因素. 準投資者投資於任何子基金前,務請先考慮以下風險,特別是就任何特定子基金特別指出的該等主要風險。 概無保證任何子基金的投資目標將可達致。過往表現未必是日後表現的指引,而投資應被視為屬中至長線。在子基金的投資不應為任何投資組合的唯一或主要成份。
風險因素. 投資者在投資於任何子基金前,應先考慮以下風險以及相關附錄所載的與任何特定子基金相關的任何額外風險。投資者應注意,投資與否純屬投資者個人的決定。投資者如對子基金是否適合他們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概不保證將可達致各子基金的投資目標。儘管基金經理有意實施專為達致投資目標及盡量減低潛在損失而設計的策略,惟概不保證該等策略將會成功。投資者可能損失其於子基金的重大部分或全部投資。因此,各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是否可以承擔投資於相關子基金的風險。
風險因素. 投資者在投資於任何基金前,應先考慮下列風險及有關附錄所載與任何特定基金有關的任何額外風險。以下為適用於本系列旗下各基金的一般風險因素(視乎有關基金性質而定)的概要,因而未必適用於所有基金。請參閱訂明適用於某項基金的特定風險的有關附錄。投資者應注意,投資與否乃由投資者自行決定。投資者如對本身是否適合投資某基金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 5.1 不達致投資目標的風險 5.2 一般投資風險
風險因素. 投資者應注意以下風險因素。以下內容目的不在列出所有與基金投資有關的風險因素的詳盡清單,投資者應注意「各基金可投資的證券的其他資料」一節所載之工具描述。
風險因素. 本節列出龍騰基金所知曉的與每一子基金相關的所有風險因素。在本節所述風險因素之外,與具體某一子基金相關的特定風險將在該子基金的相關補充條款中披露。潛在投資者在申請認購相關股份之前,應仔細審閲本香港發行章程和相關的補充條款全文,❹諮詢其專業及財務顧問的意見。
風險因素. 在本節內,「基金」㇐詞用作描述(視乎情況而定)任何投資組合及/或其各項旗下單位信託、互惠基金、保單、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內部基金及/或其他准許投資產品。投資組合的表現會受若干風險因素影響,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風險因素. 投資人應閱讀、注意及考慮所有於附錄二所載的「風險因素」。倘若您對投資於任何子基金的適合性有任何懷疑,或您並沒有信心已了解所涉及的風險,請聯絡您的財務或其他專業顧問,以獲取更多資訊。 投資人應留意,附錄二所載之「風險因素」將在適當時候作出更新,故需要您作進一步的考慮。以下一般風險及具體風險適用於本基金之所有子基金:
風險因素. 投資於基金涉及多種風險。每項風險均有可能影響基金單位的資產淨值、收益、總回報及買賣價。有意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就本身作為投資者的整體財務狀況、投資目的、知識及經驗,審慎評估投資於基金的利弊和風險。有意投資者須注意,是否作出投資的決定權在彼等。有意投資者如對基金是否適合彼等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等的投資顧問及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概無法保證基金將能達致其投資目標。有意投資者除非已完全明白及願意承受基金的相關投資涉及的各種風險,並且有所需的財務資源以承擔已投資的資金的重大甚至全盤損失,否則不應投資於基金。 此外,有意投資者應避免過份投資於任何單一種類的投資(即其佔整體投資組合的比重),包括建議於基金中作出的任何投資,以避免投資組合過於承受任何特定投資風險。 下文的風險因素為投資於基金有關的一般風險,有意投資者在投資於基金前應考慮本章程所載的資料。雖然基金經理相信該等風險因素與基金有關及目前適用於基金,有意投資者不應純粹依賴此等風險因素而投資於基金。在作出是否投資於基金的任何決定前,可能需要考慮在相關情況下適用於特定投資者的各種其他風險或因當時的政治、經濟、社會及其他狀況而產生的考慮因素。 與黃金有關的風險因素
風險因素. 投資於配售股份存在風險, 當中包括下列部分主要風險。 閣下應審慎閱覽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