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乃用作取得對特定資產類別的投資參與。認股權證是賦予權利(而非義務)在到期前按某特定價格購買或出售證券的金融衍生工具。基金可以買入認股權證以提供一個高效率及流通的機制,以毋需買入或持有證券的方式投資於證券。
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乃用作取得對特定資產類別的投資參與。認股權證乃購入作為附於債券的單位部份,並可於陷入財困的公司重組時由債券持有人收取。 本公司採用風險管理程序,讓其可準確地量度、監察及管理與金融衍生工具相關的各種不同風險,此程序的詳情已向中央銀行提供。本公司不會使用並未列入本公司風險管理程序的衍生工具,直至經修訂的風險管理程序已於中央銀行存檔為止。 使用衍生工具(不論是用作對沖及/或投資目的)可能使基金須承受下文「風險考慮因素」一節所述的風險。衍生工具(指數基礎衍生工具除外)相關資產所涉及的持倉(不論是用作對沖及/或投資目的),連同直接投資所產生的持倉,不會超過下文附錄D 所載的投資限額。 就霸菱環球高級抵押債券基金、Barings European High Yield Bond Fund、霸菱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Barings U.S. High Yield Bond Fund 及Barings U.S. High Yield Bond Component Fund 而言,本公司將採用承擔法計算相關基金的整體風險,詳情載於本公司的風險管理程序當中。在任何情況下,該基金的整體風險(即槓桿水平)均不會超過其資產淨值的100%(或適用基金補充文件可能詳述的有關較低百份比)。 就其他基金而言,將根據中央銀行的規定以風險價值法監控整體風險。基金的風險價值為對基金在一日內可能產生的最大虧損進行每日估計,並透過以99%單側信心區間進行的歷史數據的定量模擬及使用至少250個營業日的歷史觀測期及相當於一個月(20個營業日)的持有期得出。然而,根據統計學,有1%的機會可能超過每日風險價值數字。下文載列風險價值按絕對或相對上限計量的詳情,以及相關基金的預計槓桿水平的詳情。
認股權證. 4. 董事會可於股東大會獲得股東之批准後, 以其不時決定之條款發行認股權證,以認購本公司任何類別股份或證券。若發行不記名認股權證,則除非董事會在無合理懷疑之情況下信納原本之認股權證已遭毁壞以及本公司已收到董事會認為適當形式之有關補發認股權證之彌償,否則不得發行新認股權證代替已遺失之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 如在任何時候,有關資本拆分為不同類別之股份,附於任何類別股份之所有或任何特別權利(除非該類別股份之發行條款另有規定),在獲得持有不少於面值四分三該類別之已發行股份之持有人書面同意下,或在獲得該類別股份之持有人於其另外舉行之股東大會上通過之特別決議案批准下,可(在有關條例第 64條條文的規限下)予以更改或撤銷。本章程細則有關股東大會之條文,除作有必要之修改外,應適用於每個該等個別大會,惟所需之法定人數應不少於兩名持有面值三分一之該類別已發行股份之人士,而就續會而言,則為一名持有該類別股份之人士(或其受委代表);任何親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大會之該類別股份之持有人,均可要求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股份權利如何修改。
認股權證. 在不損害任何現有股份持有人獲授的任何特別權利的情況下,本公司原始股本或任何新增股本中的股份(在公司條例的條文規限下)可經本公司不時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的特別決議案釐定分為不同類別的股份。 如何修訂股份的權利
認股權證. 24.1 認股權證是一種金融工具,客戶獲授予權利而非義務可於指定日期當日或之前按預先設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相關資產。一系列的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資產的現行價格或水平,以及認股權證距離屆滿日期前的時間,均對認股權證的價格構成影響。
24.2 認股權證僅適合經驗豐富並願意承受損失其所有投資的風險的投資者。客戶應確保其在投資認股權證前了解有關認股權證的性質,並謹慎研究招售文件列明的風險因素。
24.3 客戶應當知悉認股權證的價格跌幅可能與其升幅一樣急速,因此,客戶可能會損失其所有投資。有關的相關資產的價值波動可能對認股權證的價格產生影響。假如有關的相關項目參考基準的價值並非朝著預期的方向前進,客戶便有損失其所有投資的風險。
24.4 認股權證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 認股權證的年期有限,理由是其設有到期日,並有機會於到期時變為一文不值。於到期時,認股權證的買賣將會終止,而有關的認股權證便不再存在。 • 當認股權證愈接近到期日時,時間衰減(即隨著認股權證到期及其時間價值下跌,其可賺取利潤的機會亦相應減低)便會加快。正因如此,認股權證並非長線投資的產品。 • 認股權證某程度上帶來槓桿效應作用,相關資產價值的細微改變可能會導致認股權證價值的較大變動。 • 認股權證價格對相關項目的價格、距離到期日的時間、變動性、利率和股息的不利變動均十分敏感。 • 倘若發生收購事項,認股權證的持有人有可能面對在收購公告刊登後損失其所有溢價的風險。 • 認股權證的二手市場(如有)可能有限。發行人及其委任的流通量提供者可能是認股權證的唯一買家。二手市場的數目越有限,客戶可於到期前變現認股權證的價值便越困難。
24.5 認股權證的價值未必與相關資產價格的走勢一致。假如客戶購買認股權證,以圖對用以支持有關認股權證的證券風險進行對沖,客戶可能會在其對掛鈎證券及有關認股權證的投資中蒙受損失。
認股權證. App.3 Para 15 5 (a) 倘本公司股本於任何時間分為不同類別股份,則任何類別股份所附有的全部或任何特別權利(除非該類別股份的發行條款另行規定),在符合公司法條文的規限下可經由不少於佔該類別已發行股份面值3/4的持有人書面同意,或經由該類別股份持有人在另行召開的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批准而更改或廢除。本細則中關於股東大會的規定在作出必要修訂後適用於上述另行召開的股東大會,惟所需的法定人數(續會除外)須為持有(或倘股東為法團,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受委代表代為持有該類別已發行股份面值三分之一的不少於兩名人士; 如為因不足法定人數而召開的任何續會,則兩名親自(或倘股東為法團,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股東(無論彼等持有的股份數目)即構成法定人數;及任何親自(或倘股東為法團,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該類股份持有人均可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
認股權證. 附錄 3 第 6(2)段附錄 13
認股權證. 當發行優先股時,所發行優先股的總面值在任何情況都不能超過已發行普通股的總面值。而優先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擁有同等權利,包括收到通知、報告及資產負債表,出席公司股東大會。當會議舉行的目的是減少資本、清盤或允許售出本公司的業務、或所呈上的建議書會直接影響優先股股東的權利或特別權利或當優先股股息已拖欠超過六(6)個月,優先股股東有權發言及投票。
認股權證. 37.1 本公司可發行認股權證(「股份認股證」),列明該股份認股證的註冊持有人有權認購其中指定的股份。本公司須確保以與股東名冊相近的方式於本公司法定登記簿設立及存置有關股份認股證及其各自的持有人(包括其姓名、地址及聯絡資料)的名冊(有關名冊為「股份認股證名冊」)。
37.2 董事會可行使第37.1條所述的權力並釐定及更改發行股份認股證的條件,尤其是:
(a) 新股份認股證將獲發行以替代毀損、磨損、遺失或摧毀的股份認股證(除非董事會在沒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信納原股份認股證已予銷毀,將不會補發新股份認股證以替代遺失的股份認股證);及 附錄3第2(2)段 附錄3第13(1)段 上市規則第10.06(5)條 附錄3第13(2)段 附錄3第13(2)段
(b) 股份認股證持有人(記入股份認股證名冊者)有權收取本公司股東大會通告及出席本公司股東大會,惟並無任何投票權或於任何有關股東大會發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