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证券回购交易 Clause in Contracts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 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 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 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 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 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证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