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之限制 样本条款

責任之限制. 此第十二部份適用於以下責任:合約(包括保證之違反)、侵權行為 (包括疏忽及/或絕對責任),及任何其他合法或公平的索賠形式。如果您根據本部份(第十二部份)所提供服務而接納任何投訴、訴訟、仲裁或其他有關的訴訟程序,並在適用法律允許範圍內,eSignTrust 會就一特定的證書對您或任何第三方因使用或信賴該證書而受損害,所負的總計責任應不多於以下所述賠償金額。 不論有關證書所涉及的電子簽名、交易或索賠的次數為何,在第十二部份所指的責任限制均維持不變。 澳門郵電電子認證服務將不會有義務就信賴每張證書所生事故作逾額支付。
責任之限制. 銀行及其經理人、員工及代理人,除有過失、故意違約或詐欺之情形外,對於立約人因本約定書或任何交易所生之任何損失,不負責任。
責任之限制. Isola 對供應商的最高法律責任不超過訂單下實際支付或應付的總款額(以較高者為準)。
責任之限制. 於法律所不禁止之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 SUN 或其授權者將不會對因使用或 無法使用本軟體而引起或有關的任何收入、利潤或資料之損失或對特別、間接、附隨、衍 生性或懲罰性損害負責,不論這些損失或損害是如何產生,也不論是否依債務原理而產生,即使 Sun 事前被告知此項損害之可能性亦同。在任何情況下,Xxx 依本合約對您的責任之 額度,不論在契約、侵權行為 (包含過失) 或其他方面,將不會超過您為購買本軟體所支 付之金額。即使前述擔保未能達成,上述限制依然適用。有些州不允許排除附隨或衍生性 損害的賠償,因此上述有些規定可能對您不適用。
責任之限制. 對於間接性、附隨性、特殊性或衍生性損害,或因任何原因造成或產生之利潤損失、無法使用或資料損失 ,AUTODESK 概不負責。 對於依本文提供按次支援,所造成、產生或相關之任何一切請求、行動或訴訟之所有費用、損失或賠償金 ,AUTODESK 應負之全部責任總和應以您所受直接損害為限,且不超過您針對 AUTODESK所應負責該次事件之按次支援所支付之費用。 即使已告知 AUTODESK 可能發生此類損害,上述限制仍適用。 您瞭解,事件實例費用已反映上述風險分擔,且本節所述之限制為雙方協議之必要條件。
責任之限制 a) 在相關適⽤法律所允許之最⼤範圍內,本公司及其供應商,對您或任何第三⼈ 因使⽤或無法使⽤此軟體及/或硬體⽽造成之直接、間接、附帶、結果性、或其他 任何損害(在任⼀事件中,包括但不限於:因無法使⽤設備或存取資料、資料遺失、業務損失、利潤損失、營業中斷等所造成之損害),皆不負責任,縱使本公司已被 告知該損害之可能性。
責任之限制. 4.1 客戶承諾其會及促使各用戶(a) 對其PIN 保密;如果客戶真誠地行事及採取一切措施慎密地保密及促使用戶採取一切措施慎密地保密其PIN,客戶毋須對透過服務作出的未經授權交易負責;(b) 倘若客戶或任何用戶知悉或懷疑有人知道或使用PIN,或已經發生未經授權之交易,則應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知
責任之限制. 對於您的Subscription期限內,AUTODESK未製造或提供商業版之主購軟體、升級軟體、附屬產品、附屬服務或支援者, AUTODESK無論如何絕不負任何責任。對取得替代商品或服務之費用, AUTODESK亦無論如何絕不負任何責任。對於任何偶發、特殊、間接、嗣後或懲罰性損害賠償;對於利潤、使用、營收或資料之損失;或對於營業之中斷,(無論尋求此等損害賠償或其他責任之法律理論), AUTODESK無論如何絕無任何責任(無論直接或間接者)。而且, AUTODESK因本Subscription合約所生或與之有關之任何責任,不得超過您就因該請求之相關Subscription所給付或應給付予AUTODESK或經銷商之金額。即使AUTODESK事先已被告知該等損害發生之可能性,本項限制規定亦適用。您認知, Subscription費已反映本項風險分擔,且本項限制規定係立約人雙方達成合意之實質基本要素。本項限制規定,係屬任何相關Autodesk軟體授權書所載責任限制規定以外之附加規定,而非其取代規定。
責任之限制. 就因健檢服務所生或以任何方式與健檢服務有關之任何請求, Autodesk 之最大累積暨總計責任,僅限於您的直接損害,且不得超過就該損害發生時有效之企業優先支援 Subscription 期限內已給付之 Subscription 費總額。而且,對特殊、間接、偶發、嗣後、懲罰性或懲戒性損害,或對損失利潤、營收、契約、客戶、資料之損失、營運中斷、或未實現預期之成本減省,即使立約人預先獲悉上述事件發生之可能性,或上述事件係屬可合理預見者,任一方立約人無論如何絕無須負任何責任。您認知,Subscription費已公平反映本項風險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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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 投资比例限制 1.投资于同一只证券或同一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证券投资基金的30%。

  • 使用限制 持卡人持卡片表面無凸字卡號之信用卡,如特約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方式進行刷卡交易時,上述卡片因無法拓印出卡號,將無法進行交易。本行未限定需採連線授權方可使用,於飛機上之使用方式與一般凸字信用卡相同,惟因飛機上須採離線交易,可能因收單機構提供航空公司之刷卡設備及與其約定交易金額限制不同而產生無法交易之情形。

  •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签约合同价 。

  • 責任限制 15.1 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與任何其他軟件及設備均是「按現狀」基準提供。使用服務及透過服務而獲取之軟件及設備之風險均由客戶承擔。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巨额赎回限制 1.巨额赎回的认定。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 10%。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初次申购时,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已持有理财份额的投资者追加申购金额 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 余理财份额低于或等于 1 份时,应一次性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理财份额。投资者持有的 剩余理财份额低于或等于 1 份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将为投资者办理强制性赎回。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