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安全. 貴公司對於其資訊系統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並採加密機制傳送委託人之委託資料。 委託人同意妥為保管個人密碼、電子憑證等個人安控機密資料,如有遺失或遭竊,對於遺失或遭竊所致生之自身損害,委託人願自負其責。
資料安全. 富邦證券對於其資訊系統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並採加密機制傳送委託人之委託資料。
資料安全. 本保險公司對於所保有消費者及其利害關係人之個人資料檔案,應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露。 本保險公司違反前項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資料安全. 雙方應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損毀業務記錄及資料。 因第三人破解授權使用者代號或密碼而入侵網路系統(駭客行為)所發生之損害,如非可歸責於立約人者,由銀行依第十五條之規定負賠償之責。
資料安全. 甲方對於所保有本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之個人資料檔案,應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露。 甲方違反前項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本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資料安全. 證券商對於其資訊系統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並採加密機制傳送委託人之委託資料。 委託人同意妥為保管個人密碼、電子憑證(CA 憑證)等個人安控機密資料,如有遺失或遭竊,對於遺失或遭竊所致生之自身損害,委託人願自負其責。
資料安全. Article 14 Data security 雙方應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損毀業務記錄及資料。 Both parties hereto shall ensure the security of their Electronic Messages, shall prevent any illegal access to the Internet Banking system, theft, falsification, or destruction of business records and information. 因第三人破解授權使用者代號或密碼而入侵網路系統(駭客行為)所發生之損害,如非可歸責於立約人者,由銀行依第十六條之規定負賠償之責。
資料安全. 本公司對於其資訊系統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 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並採加密機制傳送委託人之委託資料。 委託人輸入個人密碼連續錯誤三次時,本公司得停止委託人使用本契約所提供之服務;委託人如擬恢復使用,應配合本公司相關作業。
資料安全. 乙方對於其資訊系統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並採加密機制傳送甲方之委託資料。甲方同意妥為保管個人密碼、電子憑證(CA憑證)等個人安控機密資料,如有遺失或遭竊,對於遺失或遭竊所致其帳戶因有價證券委託買賣所生損害願自負其責。
資料安全. 凱基證券對於其資訊系統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並採加密機制傳送委託人之交易資料。 委託人同意妥為保管個人密碼、電子憑證 (CA 憑證) 等個人安控機密資料,如有遺失或遭竊,對於遺失或遭竊所致生之自身損害,委託人願自負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