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资格后审 Clause in Contracts

资格后审. 25.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登陆交易网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3。 25.3 资格后审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25.4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后审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 25.5 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 25.6 拟进行资格后审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 25.7 资格后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25.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由系统直接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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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25.1 19.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登陆交易网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319.2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3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25.3 19.3 资格后审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25.4 19.4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后审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 25.5 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 25.6 19.5 拟进行资格后审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 25.7 19.6 资格后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25.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由系统直接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19.7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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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25.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登陆交易网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6.1 资格后审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 1 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即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326.2 对于各有效投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 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或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提交的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其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应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25.3 资格后审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26.3 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查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25.4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后审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26.4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当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25.5 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 25.6 拟进行资格后审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 25.7 资格后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25.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由系统直接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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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25.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登陆交易网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3.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开启资格审查标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33.2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25.3 资格后审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3.3 资格审查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25.4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后审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3.4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25.5 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3.5 拟进行资格审查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25.6 拟进行资格后审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3.6 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25.7 资格后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3.7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5.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由系统直接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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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25.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登陆交易网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开启资格审查标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资格审查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 拟进行资格审查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 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3。 25.3 资格后审委员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25.4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后审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 25.5 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 25.6 拟进行资格后审澄清、答辩的代表由招标人核对身份。 25.7 资格后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辩,但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答辩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25.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规定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由系统直接将所有投标人的资信标内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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