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请求 样本条款

赔偿请求. 指由于任何不当行为而要求获得赔偿金的任何书面要求或任何民事、行政监管程序。
赔偿请求. 1. 索赔通知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可行时,立即将其首次遭受的赔偿请求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本公司。所有通知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按保险单第10项 “索赔通知”所列明的地址提出。 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赔偿请求. 指由于任何实际或被指称的不当行为而要求获得赔偿金或其他法律救济的: (1) 对被保险人的书面要求;或 (2) 对被保险人提起的民事或行政程序。
赔偿请求. 6.1 索赔通知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期间或延长报告期内实际可行时,立即将其首次遭受的赔偿请求尽快通知本公司。所有通知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按保险单第16项所载明的地址或传真号码(如适用)发送。 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知道赔偿请求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当允许并协助本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本公司进行事 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本公司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请求. 指由于任何不当行为而要求获得赔偿金的:
赔偿请求. 1. 索赔通知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可行时,立即将其首次遭受的赔偿请求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本公司。所有通知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按保险单中 “索赔通知”一栏所列明的地址提出。 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 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知道赔偿请求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允许并且协助本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本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本公司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请求. 指:(i) 送达的执法通知书;(ii) 寻求法律救济的书面要求; (iii) 寻求法律救济、合规或其他处罚的民事、监管、行政或刑事程序;或 (iv) 本保险条款第二条“扩展承保范围”第 4 款“数据行政调查”有关的调查。赔偿请求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i) 数据对象查询请求;或 (ii) 由被保险公司的任何董事、首席合规官、首席数据保护官或总法律顾问提出的或代表其提出的指控。
赔偿请求. 1、 赔偿请求通知 本保险仅承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赔偿请求、个人信息泄密、公司信息泄密以及数据安全事故:(i) 在保险期间或延长报告期内(如适用)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 (ii) 被保险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公司,如果被保险人在首次遭受赔偿请求或个人信息泄密、公司信息泄密、数据安全事故发生后 30 天内通知本公司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晚于保险期间或延长报告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天。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 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本公司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本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及完整的索赔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如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核定,则双方同意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十(30)天。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1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的期限有约定的,本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本公司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3)天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本公司自收到保险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60)天内,对其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被保险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将赔偿请求通知本公司。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作为本公司在保险条款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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