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保险 样本条款

超额保险. 有下列情形时,本保险单为以下保险的超额保险:
超额保险. 如果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起始日期之前存在其他有效保险,且该等有效保险以索赔提出制以外的基础承保“产品及完工操作风险”下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则在下列情况下,无论该等有效保险是基本保险、超额保险、或偶发事件保险或其他保险,本保险仅就超出该等有效保 险的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超额保险. 本保险将对任何其他保险合同及约定之赔偿金额的超额部分负赔偿之责,无论该其他保险合同及约定是基本保险、超额保险、或有保险或任何其他类型的保险,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超额保险. 在不影响本合同的情况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购买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的超额保险。超额保险的存在(如有)不会减少本公司在本合同下应承担的责任。
超额保险. 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范围超过任何其他适用的、有效的和可收集的保险范围,除非这种其他保险被写为超出本保险单规定的责任限额的特定超额保险限额。
超额保险. 本保险是下列有效保险的超额保险: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的其他有效保险,无论该等有效保险是基本保险、超额保险、偶发事件保险或其他种类: 在以下情况下,该等有效保险的生效日期早于本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起始日期,并以索赔提出制以外的方式承保身体伤害 或 财产损害 :本保险单中未列明追溯日;或该等有效保险的保险期间在本保险单中列明的追溯日之后继续有效; 该等有效保险对 记名被保险人的工作 提供火险、扩展责任保障、建筑商风险、安装险或其他类似保险; 该等有效保险对记名被保险人租借的或经业主许可临时占用的场所提供火险; 该等有效保险为记名被保险人购买并用以保障其作为承租人对所租借的或经业主许可临时占用的场所造成 财产损害 时应负的责任;或
超额保险. 本保险是任何其他保险的超额保险,无论该其他保险是基层的,超额的,有条件的,或依据其他基础提供的,该其他保险: • 是由任何个人或机构依据合同或协议提供给您; • 将您列为被保险人; • 在本保险承保明细表上所记载的追溯日后,其保险期间仍然持续有效。 对于其他在延长索赔通知期间开始后生效或继续有效的保险,本保险亦是其超额保险。我们将仅赔付我们应分担的超过下列金额总额部分的损失金额: • 在本保险不存在的情况下,所有其他保险应赔付的金额;加上 • 所有其他保险规定的免赔额与自保额的总数。 我们将与任何其它保险分担其余的损失,该其它保险是指未于本超额保险条款中提及的,且并非作为本保险的承保明细表记载的赔偿限额的超额保险而约定的保险。
超额保险. 被保险人可就超过保险单第三项所载“赔偿限额”以上的损失投保保险,即超额保险。投保超额保险对本保险合同不构成任何影响,且不会减少本公司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应于购买之日将该超额保险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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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 税务风险 本产品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或该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该国或该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国或该地区缴纳本产品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 审批风险 ‌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 技术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 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较少的收益率。

  •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投资者大规模赎回或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理财产品的现金不足或变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而对理财产品整体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持仓证券的流动性进行研究和监控,使未来现金流尽可能地均匀分布,保留适当的现金和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同时增加剩余期限短、流动性好的资产比例。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宣传、分析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关注资金市场变化,提前判断流动性变化并且采取应对措施,力争理财产品的参与和退出较为平稳地运行。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 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可能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若标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延期风险 理财产品到期或您决定赎回本产品时,若出现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宁银理财认为需要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本产品将面临无法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