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過額配售 Clause in Contracts

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2 點之規定,該公司董事會已於 104 年 2 月 12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本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www.cathaysec.com.tw

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2 點之規定,該公司董事會已於 104 年 2 月 12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本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該公司爰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業經103年8月11日董事會通過與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將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以內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www.esunsec.com.tw

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該公司爰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第 2 點之規定,該公司董事會已於 104 條之規定,於 102 2 7 12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本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11 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與推薦 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協議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 %內,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www.yuanta.com.tw

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2 點之規定,該公司董事會已於 104 該公司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點之規定,於 106 2 8 12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本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8 日董事會通過後,與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協議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內,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www.firstsec.com.tw

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2 點之規定,該公司董事會已於 該公司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條之規定,於 104 年 2 年 7 12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本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14 日經董事會通過,與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協議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內,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jsmarket.jihsun.com.tw

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 2 點之規定,該公司董事會已於 104 年 2 103 年 5 12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本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8 日通過與本推薦證券商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將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銷售股數之 15%以內額度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本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本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stock.concord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