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 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不含)以上,且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不含)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不含)以上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不含)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0%的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易。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计算关联自然人与本行的交易余额时,其近亲属与本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行的交易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
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章“
重大关联交易. 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 5%以上, 或金融租赁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金融租赁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 10%以上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易。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否决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备案。 独立董事应当逐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