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工程合同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合同具体情况见《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
重大工程合同.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 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合同共 8 项,详见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重大合同均系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其内容及形式均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履行前述合同发生纠纷而产生重大诉讼的情形。
重大工程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新增一项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150 万 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合同,即 2019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与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板材特钢小棒分线改造新建加热炉施工合同》(编号: 112JG003W0G00003),工程内容为加热炉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加热炉液压、润滑系统及各介质管线安装、冲洗;加热炉电器、仪表及相关电气系统的安装。合同价款为中标固定总价人民币 6,600,000.00 元(不含税)。合同工期为
重大工程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0331 财务报表》、发行人提供的合同资料及其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签署且正在履行的或报告期内已履行 的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工程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工程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人与廉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将博杰自动化产业园发包给廉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为 8,000.00 万元。
(2) 发行人与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博杰自动化产业园的建设,合同金额为 62.79 万元。
重大工程合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润银化工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