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样本条款
融资担保. 16.8.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8.2 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融资担保. 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融资担保. 合同”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主要财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融资担保. 合同”部分披露的资金拆借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形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融资担保. 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履约进行融资。
融资担保. 4.3.1 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其按约定享有所有权的项目设施、项目收益权或其他权益上设置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相关融资文件应及时提交甲方备案。
4.3.2 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作期限内设置项目设施抵押或项目收益权等权利质押的,乙方应在移交日前解除全部项目设施的抵押和项目收益权等权利的质押等担保措施。
融资担保. 4.3.1 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乙方可在项目收益权、收费权或其他权益上设置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期限不应超过项目的最长合作期限,甲方需提供相应的文件支持。相关融资文件应及时提交甲方备案。
4.3.2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设置项目收益权等权利质押的,乙方应在移交日前解除全部项目收益权等权利的质押等担保措施。
4.3.3 乙方不得以项目设施、土地使用权等实物资产设定担保。
融资担保. 合同”部分披露的资金拆借及为关联方担保情形外,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融资担保.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招投标所、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融资担保. 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借款合同及其说明,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详见《律师工作报告》之“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发行人正在履行及已履行的重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