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重组情况 样本条款

重大重组情况.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出具日,项目公司除以下重大重组情况外,无其他重大重组情况。
重大重组情况. 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前,上海临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重大重组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临港奉贤作出《上海临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以 自持资产对上海临樟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临樟的注册资本由 100 万人民币增加至 3,385.7439 万人民币。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临港奉贤与上海临樟签署了《上海临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划 转协议》,约定临港奉贤以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记载的资产(含临港奉贤智造园一期)向上海临樟增资。 临港奉贤智造园一期项目的初始土地出让人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临港奉贤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临港奉贤智造园一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土地出让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签署了编号为“沪规土资 (2011)出让合同第 31 号(1.0)版”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0 年 1 月 23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0〕2 号)(“《关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行使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由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原由上海市级管理部门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该等决定的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的市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目录》第 26条,在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保密工程除外)”的行政审批权由上海市规划资源局行使改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行使。
重大重组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武汉京东茂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涉及重大重组情况。
重大重组情况. 福田安居公司与百泉阁管理公司签署《关于安居百泉阁项目的资产划转协议》以及《关于安居百泉阁项目的资产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将安居百泉阁项目划转至百泉阁管理公司。百泉阁管理公司已就安居百泉阁项目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重大重组情况. 罗湖安居公司与锦园管理公司签署《关于安居锦园项目的资产划转协议》以及《关于安居锦园项目的资产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将安居锦园项目划转至锦园管理公司。锦园管理公司已就安居锦园项目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重大重组情况.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与鼎吉管理公司签署《关于保利香槟苑项目、凤凰公馆项目的资产划转协议》,将保利香槟苑项目、凤凰公馆项目划转至鼎吉管理公司。鼎吉管理公司已就保利香槟苑项目、凤凰公馆项目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重大重组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临港华平作出《上海临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以 自持资产对上海临平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临平的注册资本由 100 万人民币增加至 7,854.2137 万人民币。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临港华平与上海临平签署了《上海临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划 转协议》,约定临港华平以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记载的资产(含临港奉贤智造园三期)向上海临平增资。 临港奉贤智造园三期项目的初始土地出让人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临港华平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临港奉贤智造园三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土地出让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签署了编号为“沪规土资
重大重组情况. 中交嘉通设立后未发生过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组事项。
重大重组情况. 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前,上海临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重大重组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临港华平作出《上海临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以 自持资产对上海临平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临平的注册资本由 100 万人民币增加至 7,854.2137 万人民币。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临港华平与上海临平签署了《上海临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划 转协议》,约定临港华平以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记载的资产(含临港奉贤智造园三期)向上海临平增资。 临港奉贤智造园三期项目的初始土地出让人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临港华平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临港奉贤智造园三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土地出让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签署了编号为“沪规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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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ポイント > 相手から開示提供等を受けた秘密情報の管理方法に関す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従前に締結した秘密保持条項との関係整理

  • 承诺与保证 1、 乙方承诺并保证项目在南京高新区内属地经营并且纳税期限不低于 20 年;自新公司设立年度起,若因乙方项目原因提前停止经营纳税,则乙方或新公司应返还甲方给予的相关扶持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土地优惠、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对应的资金及利息。 2、 乙方承诺并保证新项目遵守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监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及要求。 3、 乙方承诺并保证能够履行投资协议,并缴纳 40 万元做为履约保证金,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投资协议,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業務の実施 2.1 業務の着手 受託者は、特記仕様書に定めがある場合を除き、契約締結後 14 日以内に業務に着手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着手とは主任技術者が業務の実施のため調査社員との打合せ又は現地踏査を開始することをいう。

  • 業務の内容 (1) 預金業務、為替業務、両替業務、融資業務、外国為替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2) 投信販売業務、保険販売業務、金融商品仲介業務、信託業務、社債業務等、法律により 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3) その他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今後取扱いが認められる業務を含む)

  •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業務報告) 事業者は、維持管理業務に関する業務日誌、月報、四半期報告書、年間報告書及びセルフモニタリング報告書(以下、「業務報告書」という。)を作成し、月報及びセルフモニタリング報告書は毎月業務終了後7日以内に、四半期報告書は毎四半期終了後7日以内に、年間報告書は事業年度終了後7日以内に、岡崎市に提出する。また、事業者は、業務日誌を岡崎市の閲覧に供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