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学校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学校采购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37.3.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7.3.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7.3.3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7.3.4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