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函》第 3 题 样本条款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历史沿革 申报材料显示: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实际控制人 65
《问询函》第 3 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同时向新疆利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统称“利华集团”)采购和销售的情形。申报材料称原因为利华集团下属子公司众多且位于不同的区域供销信息不通畅,利华集团下属子公司对外出售采棉机可以避免采棉机闲置,还可以扩大销售收入;通过开展该业务有助于发行人在新疆地区的业务开展。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其既向利华集团采购又向其销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具体交易金额、毛利率、净利润等,对发行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利华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涉及的收入确认方式及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实际控制人‌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申报材料显示: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特殊权利条款‌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独立性和非授权专利‌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业务重组与子公司 70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业务重组与子公司‌ 根据申报材料,2016 年 5 月 25 日,STIC 作出股东决定,为整合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合晶在中国境内的业务,对扬州合晶进行重组,重组方式为 由美国绿捷、荣冠投资以其持有的扬州合晶 16.5%、13.5%股权认缴合晶有限 新增注册资本。2016 年 11 月 1 日,合晶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为整合 公司及 STIC 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盟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拟对上海晶盟进行重组,重组方式为由 STIC 以其持有的上海晶盟 100%股权认缴合晶有限新增注册资 本。此外,发行人于 2017 年、2019 年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郑州合晶和空港合晶。
《问询函》第 3 题. 关于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