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錢佣金. 本公司投資組合交易的經紀佣金可由管理公司及╱或投資經理支付,以作為其獲提供研究相關服務及執行指令期間的服務的代價。管理公司及╱或投資經理接受投資研究和資料及相關服務,可為其本身的研究和分析提供補充,使其獲得其他公司的個人和研究人員的觀點和資料。 遵照守則規定,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其關連人士不得從經紀或交易商保留現金或其他回佣作為向該經紀或交易商轉介本公司財產相關交易的代價,惟倘符合以下條件,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其關連人士可接受投資研究和資訊及相關服務:
(i) 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如有)及╱或其關連人士時刻為本公司及股東的最佳利益行事;
(ii) 有關物品和服務必須與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如有)及╱或其關連人士的活動有直接關係,而該等活動均顯然有利於股東;
非金錢佣金. 基金經理和投資經理可與經紀訂立非金錢佣金安排並透過這些經紀進行交易。如本基金以經紀佣金履行任何非金錢佣金責任,將在本基金的年報及半年度報告中載列有關的報告。此等安排將規定按最佳執行條款(定義見下文)進行,所收取的商品或服務將為屬於協助提供投資服務給本基金的種類。
非金錢佣金. 本公司投資組合交易的經紀佣金可由管理公司及╱或投資經理支付,以作為其獲提供研究相關服務及執行指令期間的服務的代價。管理公司及╱或投資經理接受投資研究和資料及相關服務,可為其本身的研究和分析提供補充,使其獲得其他公司的個人和研究人員的觀點和資料。 遵照守則規定,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其關連人士不得從經紀或交易商保留現金或其他回佣作為向該經紀或交易商轉介本公司財產相關交易的代價,惟倘符合以下條件,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其關連人士可接受投資研究和資訊及相關服務:
非金錢佣金. 本公司投資組合交易的經紀佣金可由管理公司及╱或投資經理支付,以作為其獲提供研究相關服務及執行指令期間的服務的代價。管理公司及╱或投資經理接受投資研究和資料及相關服務,可為其本身的研究和分析提供補充,使其獲得其他公司的個人和研究人員的觀點和資料。 遵照守則規定,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其關連人士不得從經紀或交易商保留現金或其他回佣作為向該經紀或交易商轉介本公司財產相關交易的代價,惟倘符合以下條件,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及╱或其關連人士可接受投資研究和資訊及相關服務:
(i) 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如有)及╱或其關連人士時刻為本公司及股東的最佳利益行事;
(ii) 有關物品和服務必須與管理公司、投資經理、副投資經理(如有)及╱或其關連人士的活動有直接關係,而該等活動均顯然有利於股東;
(iii) 交易執行須符合最佳執行標準,而經紀佣金比率不超出慣常提供全面服務機構的經紀佣金比率;
(iv) 該等經紀╱交易商乃屬公司實體而非個人;及
(v) 非金錢利益的安排並非與該經紀或交易商進行或安排交易的唯一或主要目的。 上述的物品和服務可包括(但不限於):研究和諮詢服務;經濟和政治分析;投資組合分析(包括估值和評核業績表現);市場分析、數據和報價服務;與上述物品和服務有關的電腦硬件和軟件;結算和託管服務以及與投資有關的刊物。 該等非金錢佣金不包括由管理公司及╱或其關連人士(視情況而定)所支付有關交通、住宿、娛樂、一般行政物品或服務、一般辦公室設備或處所、會籍費、員工薪金或直接支付款項的成本。 本公司將於其周年報表內以報表方式定期披露該等非金錢佣金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