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要求. 1. 中商人安排的住宿或办公人员的管理由中商人负责,必须符合招商人的要求。
2. 经营者及其招聘人员应持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招聘外地人员需持有有效身份证。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中商人负责。
人员管理要求. 甲方根据《维保服务季度考核标准细则》(详见合同附件【6】)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分。
人员管理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 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体检合格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能上岗;
4) 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经验、熟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情况人员优先 。
5) 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6)服务人员必须按采购人工作性质要求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
7) 服务人员的具体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等由采购单位安排统筹,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8) 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或违反采购人单位的工作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不限于更换服务人员。
9) 服务期内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随时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 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经培训教育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且不同意调整本项目现有工作岗位的; 严重违反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对完成采购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单位提出意见,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其他采购人认为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 中标供应商职责
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提供服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中标供应商除要安排优秀的人员提供服务,还要安排有对企业员工管理工作经验或有相关资格的管理人员,对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做好服务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执行,服务项目不得转让其他主体。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总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釆购人相关制度,工作规范,规范各项管理,接受釆购人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2) 中标供应商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提前30个自然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3) 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标供应商在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 、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事务上应依法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 20 公积金。同时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贴、交通差旅费、加班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体检安排)、慰问金、人身意外保险或同等保障的商业保险、残障金、经济补偿金、培训活动等。
4) 为了保证队伍稳定,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考勤制度及年终考核方案,定期对员工进行考勤、考核,按年度给予年终考核奖金。
5) 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前款提及的福利保障及年终考核奖金等雇员相关费用必须根据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意见和考核情况进行薪酬的分配,且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中标供应商须将每月雇员费用使用情况和有关发放凭证报采购人备案。
6) 当服务人员发生工伤或人身损害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 ,并为服务人员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负责处理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积极处理工伤伤残补助申请。
7) 当服务人员发生已购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或同等保障的商业保险相对应的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服务人员处理相应保险的报销手续。
8)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和劳资纠纷等事宜;应及时调查掌握服务人员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服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当发生人员退回等时,中标供应商能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完善、且可行的建议。
9) 中标供应商应经常性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服务人员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单位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10) 中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等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如因服务人员请休假、暂离岗位(10个工作日以上)造成服务人员空缺,中标供应商应提前 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替班;因人员的撤换或辞退造成人员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采购人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或工作方面不满意或认为其不称职的,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证新的人员上岗。
11) 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和服务组织管理架构,必须适应本项目服务需求,必须具有提供社会服务的保障能力,有良好的社会服务基础,履约能力强,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健全,或应建立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加强对项目服务的领导核心和保障力量。日常的各项服务及管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方案中体现。
12) 因中标供应商或服务人员的过错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中标供应商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因履行服务合同与采购人以外的第三方 发生的任何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人员管理要求. 投入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管理人员 1 名,司机 2 名,压缩机操作员 2 名,夜班保安 1 名,清洁人员 1 名,设备维修人员 1 名。
人员管理要求. 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劳动补偿金等一切费用。
人员管理要求. 2.5.1.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所聘请的服务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及 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等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需在本次投标中出具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2.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职业病或长期疾病(有相关的体检报告),胜任环境巡查工作。
2.5.3.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与环境巡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工资和支付社保、住房公积金、外勤作业补助费(包括高温补贴)、加班补助等各项薪资福利,配备相关工作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工作人员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2.5.4. 中标人须根据工作时间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巡查员配置方案和交接班制度,保障人员的合理组织和调度。
2.5.5. 如在日常管理中,中标人与工作发生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保证不影响日常 的督查考评工作。
2.5.6.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
2.5.7.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培训包括上岗培训、日常督查技能培训等,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才上岗工作。
2.5.8. 中标人须对其委派的服务团队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出现意外伤亡事故、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5.9.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中标人须安排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环境巡查工作,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以持续跟进和落实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若相关工作人员表现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清退及补充工作。
2.5.10.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专职人员或机构负责对环境巡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实行实时监控;对漏报、投诉等问题实行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开设多种举报渠道,并定期开展检查,杜绝、严惩舞弊行为。
2.5.11.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团队须制定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奖优惩劣措施,及时清退不称职人员,以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
人员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组成员姓名、学历、相关资质、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及以前
人员管理要求. 1. 乙方进场后,7 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人员名册、影像和身份证明 材料,由甲方进行验证。
2. 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工资由乙方承担,务必按时发放人员薪资。
人员管理要求. (1) 甲方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与甲方无涉。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如发生劳资纠纷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处理,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罚保养费。
(2) 若甲方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绿化养护服务的,乙方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3) 乙方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4) 乙方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甲方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5) 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人员管理要求. (1) 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协调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 调配权。
(2)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服务企业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3) 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 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中标人需对所录用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与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项目经理、保安主管、客服主管及内勤文员须持保密证上岗。
(4) 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最佳,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 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符合采购人要求。
(5) 中标人所属的全部工作人员应符合佛山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全部人员应购买相应的劳动保 险,按规定发放节假日补助,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员工的社保证明,健康证明及合约证明。
(6) 中标人应负责各工作人员的服装、劳保用品等。
(7) 本项目的管理地点较为分散,中标人需制定完善的定期巡查及监督机制,拥有完善、健全的 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以保证现场的服务质量。
(8) 原有服务人员自愿继续留任的,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