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样本条款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40%。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41 天;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对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60%~95%,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