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要求 样本条款

安全作业要求. 5.7.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 5.7.2 勘察人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周边设施等安全正常地运行。 5.7.3 勘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勘察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 5.7.4 勘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勘察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且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5.7.5 勘察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发包人批准。勘察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7.6 勘察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5.7.7 由于勘察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勘察人负责赔偿。
安全作业要求. 5.7.1 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天 。
安全作业要求. 5.7.1 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步。
安全作业要求. 成交人应按国家要求定时对维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等方面教育。一旦发生人员、设备及第三方安全事故等, 所有责任及经济赔偿均应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安全作业要求. 5.7.1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 5.7.2 设计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周边设施等安全正常地运行。
安全作业要求. 1、 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措施。 2、 乙方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并对其工作期间的一切安全负全责。 3、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并负责其为完成本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部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应的风险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 偿。 4、 服务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 亡和车辆财物损失,均由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偿。 5、 乙方须遵守环卫保洁行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期间,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保留延迟支付、扣罚经费和追究责任的权利。 6、 乙方负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负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岗位津贴、加班费(含正常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及补助、奖金、特殊津贴、高温津贴、过节费、材料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事故赔偿费、工伤赔偿费、服装、办公用品、清洁工具、养护设备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安全作业要求. 5.7.1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 送发包人批准。 5.7.2 设计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周边设施等安全正常地运行。 5.7.3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勘察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 的管理。 5.7.4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设计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且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 动保护用具。 5.7.5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发包人批准。设计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7.6 由于设计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设计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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