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计划 样本条款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开工 15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开竣工时间,应符合合同协议书对施工开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约定,并与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关键单项工程和(或)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7 天内 。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 20 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月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 代表确认后,应于 3 日内返回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如需修改时,应于当日发回承包人修改,承包人须于次日报送修改稿。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日。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 改文件后 3 天内 。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详见专用条款 21 条补充条款 21.8.2。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现场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进场、检 测计划、 施工人员及工种安排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上述材料一式 3 份;关键单项工程开工前 7 日内。 提交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按发包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