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 1、本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进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由董事会、持有人大会授权行使的其他权利。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即根据员工持股,由员工持股持有人会议选出的员工持股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 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 1、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3-5名委员组成。管委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管理委员会. (一)本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负责,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监督员工持股计划日常运行、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工作。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常设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受托管理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必须为持有人,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委员向全体持有人负责。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总裁安雪松先生(主席)、罗俊岭先生、王悦兴先生、王冠平先生、张国锋先生、孙林波先生及牛克胜先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业务经营管理职务,负责制定并实施光大水务年度工作目标及中期发展规划等,对于日常经营、管理、人事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定。
管理委员会. 本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本持股计划资产,维护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 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对本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