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申请书; 样本条款

索赔申请书;. (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索赔申请书;. 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三、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索赔申请书;. (二)保险单正本;
索赔申请书;. (二)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索赔申请书;. (二)保险单原件、批单(如有);
索赔申请书;. (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索赔申请书;. (二)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处理中心主持签订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可提供复印件); (三)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处理中心组织案件评估会(或医疗责任保险事故案件评估会)评估意见书或合议会决议书 (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或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有,均可提供复印件); (五)赔款支付通知书; (六)赔处中心认为其它有必要的单证。 第四十三条 对于通过司法诉讼处理的案件,承保公司应当依据下列单证进行保险赔偿,保险公司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其他单证。 (一)
索赔申请书;. (二)开庭传票、司法判决书等诉讼相关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有,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赔款支付通知书; (五)赔处中心认为其它有必要的单证。 第四十四条 对于通过非简易程序的自行和解或司法调解或行政调解处理的案件,承保公司应当根据下列单证进行保险赔偿,保险公司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单证。 (一)
索赔申请书;. (二)医患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的司法调解协议书或行政调解协议(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处理意见书;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或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有,均可提供复印件); (五)赔款支付通知书; (六)损失及赔偿金额计算所需单证; (七)赔处中心认为其它有必要的单证。 对于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提供本条第(一)、(二)(五)项单证即可。第四十五条 赔处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收集医责险定损计赔所需证据单证。 (一)
索赔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