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类资产 样本条款

股权类资产. (1)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2)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发行价格进行估值; 4)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非上市股权的估值:
股权类资产.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股权类资产. 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股票简称:丽珠集团,股票代码:000513,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丽珠集团股票。
股权类资产. 大雁塔景区公司100%股权;大明宫管理公司100%股权;城墙公司100%股权;唐艺坊公司100%股权;酒店管理公司100%股权;曲江旅行社 100%股权;百仕通旅行社40%股权;阳光旅行社43%股权;友联旅行社56.01% 股权等; ◆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大唐芙蓉园、曲江池及唐城墙遗址公园景区运营管理业务;
股权类资产. 恒大地产持有的三亚东方的 28%股权。
股权类资产. 根据杭州正元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杭州正元共计融资 11,800 万元,根据李琳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李琳共计融资 2,204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 股东杭州正元持有公司股份 3,668.0617 万股,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 22.23 元/股测 算,持有市值约 81,541.01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实际控制人陈坚之一致行动 人李琳持有公司股份 368.9762 万股,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 22.23 元/股测算,持 有市值约 8,202.34 万元,足以覆盖其目前融资金额,在不影响其控股权地位的前提下,可以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此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实际控制人陈坚通过易康投资持有公司 309.06 万 股股份,市值约 6,870.40 万元,可通过现金分红或减持股票获得现金用于偿还借款。
股权类资产. 1、 购置的股份的出售 1 BOGE 澳大利亚 买卖双方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积极配合当地监管程序,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类资产. 股权类资产包括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私募基金投资的股权、互联网非公开投资的股权等,股权类资产的转让需要完成投资人资格认定。
股权类资产.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资产中涉及的股权类资产为山西钾肥 51%股权、贵州南风 70%股权、西安南风 98.86%股权、本溪南风 85%股权以及同庆洗涤、安庆南风、欧芬爱尔、山西日化、洗衣连锁、山西物流等六家子公司 100%股权。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单》及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资产涉及的股权类资产均已过户登记至山焦盐化名下,南风化工不再持有上述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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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損害賠償等 損害賠償の制限)

  •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股東大會 本公司在每一年除舉行其他會議外,還應召開一次股東大會作為股東週年大會,並須在召開大會的通告中指明該大會為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不得遲於上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十五個月。股東週年大會須於有關地區或董事會可能決定的其他地方並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舉行。

  • 协议终止 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料金等 節 料金及び工事に関する費用 (料金及び工事に関する費用)

  • 定义和解释 在本系列信托计划中,除非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外贸信托-中信资本优粤 40 号系列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 信托计划说明书:指《外贸信托-中信资本优粤 40 号系列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及对该信托计划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备注说明 (1) 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证书。 (2) 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3) 投标人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