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状况报告 样本条款

财务状况报告.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 (有效期内的)的资信证明。 3
财务状况报告. 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务状况报告. 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财务状况报告. 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17 年度或 2018年度或 2019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 3条执行) 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 3 条执行) 3.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 号规定。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只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4.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 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 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4. “税收缴纳凭据”的形式: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 (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 号规定。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只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4.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的形式: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 号规定。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只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4.5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 [2020]894 号规定。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盖章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定) 4.7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定) 4.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财务状况报告. 本部分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21年11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若有)
财务状况报告. 必须提供下列序号 1、2、3 任意材料之一: 序号 证明材料 是否提供 是否审计 是否完整 1 提供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扫描件或复印件。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序号 证明材料 是否提供 是否为开户行 / 2 投标人开户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是 □否 □是 □否 / 注: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合并在多证合一内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提供近一年内(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段时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提供免税证明扫描件。 注: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合并在多证合一内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段时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免缴证明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 说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
财务状况报告. 说明: 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投标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