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般 事 項 样本条款

一 般 事 項. 24.1 全部交易將依據所有法律及交易所和結算所不時修訂並適用於本公司的規則和監管指令、附例、慣例和慣用法進行,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
一 般 事 項. 9.1 如客戶協議與本互聯網及流動證券交易協議之條款有任何衝突,以後者之條款為準。客戶在此同意、承認、確認互聯網及流動證券交易協議為客戶協議組成之一部份。
一 般 事 項. 30.1 本協議各項條款可予分割並與其他條款清晰區分。倘本協議內任何條款與交易所、結算所或對本協議的主題事項具司法管轄區的任何機構的任何現行或未來法例、規則或規例不相符,則有關條文將被視為已廢除或修改以使不相符之處移除。在所有其他方面,本協議將繼續和一直具有十足效力和作用。
一 般 事 項. 11.1 倘訂約方之間出現任何爭議,該客戶同意以立橋證券的記錄(包括電子記錄)為準。
一 般 事 項. 現場説明書の適用方法
一 般 事 項. 16.1 即使某法院或監管機構認為本合約之任何條文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亦不會影響本合約之其餘條文之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效力。
一 般 事 項. 1.1.1 適用範囲
一 般 事 項. 18.1 追討閣下應付的款項 閣下確認,本現貨協議概無任何條款妨礙本公司採取即時法律行動以追討閣下根據本現貨協議應付的任何款項。
一 般 事 項. 4.1 倘本協議之任何條文被任何法院或監管機構或機關判定為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則該項有關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之判定只適用於該條文。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將不會因此受到影響,而本協議將繼續獲得執行,猶如該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之條文並無載於本協議內一樣。
一 般 事 項. 11.1 招商證券(香港)同意會應要求向該客戶提供期權合約的產品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