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可 抗 力 样本条款

不 可 抗 力. 地震、津波、火山活動等の自然災害、戦争、紛争、テロその他の不可抗力が発生したことにより、各当事者による本契約の全部または一部の履行が不可能となった場合、お客さままたは当社は、相手方に対して本契約の全部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なお、本条により本契約が解除される場合、その後の処理については、両当事者間で誠実に協議のうえ、これを定めるものとします。 お客さまが本申込みの内容の変更を希望される場合、当社による承諾が必要となります。この場合、当社所定の様式により、変更の申込みを行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不 可 抗 力. (1) 以下のイまたはロの事由が発生(以下「不可抗力」といいます。)したことにより当社による本契約の全部または一部の履行が不可能となった場合、当社は、お客さまの受けた損害について賠償の責めを負いません。 イ 地震等の天災地変が起きた場合 ロ 戦争、暴動、内乱等、平時の社会生活の営みを困難にする非常事態が生じた場合
不 可 抗 力. 8.1 卖方不应对因任何不可抗力而不遵守合同承担责任。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意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罢工或其他劳工冲突、原材料或其他生产资料短缺、无交通设施、工厂停工、火灾及爆炸、自然灾害、战争以及阻止或限制卖方遵守合同的情况。如果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受到重大损害,经向买方及时通知之后,卖方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项下之全部或部分义务。卖方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该等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
不 可 抗 力. (1) 地震、地震、津波、火山活動等の自然災害、戦争、紛争またはテロ等の事由(以下
不 可 抗 力. 8.1 政 府 如 在 任 何 時 間 因 不 可 抗 力 而 無 法 履 行 本 協 議 , 可 向 獲 許 可 人送達通知,以即時終止本協議。
不 可 抗 力. 由 於 非 賣 方 所 能 合 理 控 制的 原 因 , 包括 但 不 限 於 天 意、買 方 的 行 爲或 懈 怠 、 行 政 和 軍 事 當 局的 行 爲 、 火 災 、 地 震 、 洪 水 、 傳 染 病 、 檢 疫 限 制 、 戰爭 、 暴 動 、恐 怖 主 義 行 爲、 運 輸 推 延 、 或 禁 運 等 , 造 成賣 方(或 其 分 包 商)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義 務 , 賣 方 將 無 需 承當 任 何 損 失、損 壞 或 延 誤 的 責 任 。 如 果 發 生 上 述 情 況 而 導 致 延 誤 , 賣 方 履 行 相 應 合 同 義 務 的 日 期 將 合 理 順沿 相 同 的 時 間 , 以 彌 補 延 誤 的 時 間 。
不 可 抗 力. 1 6. 1 本 協 議 的 任 何 一 方 如 礙 於 不 可 抗 力 而 在 履 行 本 協 議 上 受 阻 止 或 延 誤 , 則 受 阻 止 或 延 誤 的 一 方 在 受 阻 止 或 延 誤 的 因 由 繼 續 存 在 的 時 間 內 , 可 免 於 履 行 本 協 議 。 受 延 誤 阻 止 所 影 響 的 一 方 須 就 發 生 不 可 抗 力 的 事 故 , 盡 快 以 書 面 通 知 對 方 。 不 可 抗 力 並 不 暫 緩 、 改 變 或 影 響 受 款 人 就 事 故 發 生 前 招 致 並 在 核 准 預 算 開 列 的 開 支 收 取 償 款 的 權 利 。
不 可 抗 力. 32.1. 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迟延履行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只要其已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告知对方,则其都不构成违约,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履行有关义务的时间可相应顺延。
不 可 抗 力. 17.1 本行同意竭盡所能地以及時的方式履行本行的義務,但倘若本行由於超越其合理控制範疇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系統或電腦故障、市場失效、暫停、故障或關閉、或任何法律或政府或其他監管要求的實施或改變(包括釋義的更改)而不能或需延遲履行責任,則本行不須對此承擔責任。本行亦毋須對閣下因上述原因而遭受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不 可 抗 力. 8 . 1 政 府 如 在 任 何 時 間 因 不 可 抗 力 而 無 法 履 行 本 協 議 , 可 向 獲 許 可 人 送 達 通 知 , 以 即 時 終 止 本 協 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