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证续保 样本条款

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本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若本产品统一执行停售,本公司将不再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但本公司会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其他产品的合理建议。
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
不保证续保. 一、本合同是不保证续保合同。 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新的保险合同生效日于新的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新的保险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三、如本产品统一停售,我们不再接受投保人重新投保申请。
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 保险期间届满,您需要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产品已停止销售,我们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建议。
不保证续保. 1.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本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终止。在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提出重新投保申请,经本公司同意,按照续保保险费费率标准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因故未能及时办理的,应在保险期间届满后 60 日(含)内提出重新投保申请,经本公司同意,按照续保保险费费率标准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上述新合同自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次日零时起生效。
不保证续保. 本产品不保证续保。本产品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不保证续保. 本条款为不保证续保条款。 本产品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 保险合同。 若我们不接受重新投保申请的,我们将会以书面或者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投保人。 2.4 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含第 30 日)为等待期。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确诊的相关疾病,因该疾病而导致被保险人住院(见释义 7.3)或接受特定门诊治疗的,无论治疗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前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免赔额。 本合同有效期内新增加的被保险人的等待期自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下情况不受等待期限制: (1)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7.4)导致住院或接受特定门诊治疗的; (2)根据本条款 2.3 项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的。 2.5
不保证续保.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本保险不保证续保。
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 1 年。保险期间届满,您需要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不保证续保. 本主险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 1 年。保险期间届满前,您需要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保险期间届满 60 日后,您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的,视为首次投保,等待期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