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样本条款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如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条件下不能督促资源规划部门按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移交拟出让地块的,乙方依 2. 乙方承诺投产后的3 个自然年内,实现年产值不低于4 亿元人民币, 年税收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投产日期按乙方承诺的项目投产日期为准。 3. 乙方承诺遵守西安高新区项目入区的管理办法,遵守西安市及西安高新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要求和规定,进区后应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保护环境,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搭建各种建筑物、广告牌、构筑物、自行围占场地。 4. 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计划、建设计划实施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公司运营、产出纳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早日投产运营。 5. 乙方承诺按照就该宗地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用途和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宗地,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6. 乙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该宗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及营运所需场地,总占地面积不大于 1,600m2,并协助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 2、 合作期内,乙方根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向本项目提供配套的水电等资源, 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这些资源的稳定供应。 3、 合作期内,在甲方运营管理本项目所提供的蒸汽参数、流量等符合约定的条件时,乙方保证只能使用甲方供应的蒸汽,并按时支付蒸汽款项。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 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任何非法干扰;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厂区平面规划和施工设计,设计方案须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并在约定时间内建成投产。 2、 乙方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由该宗土地提供的担保、抵押所获资金须用于该宗土地的项目建设。 3、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与企业相关的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尽快完成具备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事宜,与高邑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之间具体的《投资建设协议》、《土地出让协议》等协议以本协议为框架,乙方以子公司名义与高邑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约。 2、 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在甲方的协助下与石良庄氧化锌工业园区内主要用气企业签订《生物燃气供应合作协议》后,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即刻启动;同时乙方要保证供气质量和数量,满足石良庄氧化锌工业园区内用气企业的需求。 3、 乙方保证用气价格按等热值计算不高于其他清洁能源(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天然气或LNG,可参照河北省物价局、高邑县物价局最新下发的天然气统一价格,具体价格由用气企业和乙方具体协商确定)。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所适 用的法律规定;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均符合本协议的规定或均与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冲突;政府应付费用中已包含乙方所应缴纳的所有税收及行政性收费等,乙方应按照所适用的法律缴纳所有税收及行政性收费;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起诉、应诉和赔偿;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办理进行本项目建设开发所需要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项目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案,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根据约定的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并按时完工,根据约定的建设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项目进度款的支付;根据约定完成项目的投融资,并根据运营维护要求,负责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在合作期内,确保项目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及风险;在项目合作期内,当乙方及项目公司的名称、地址、代表人变更时,应及时将相关书面说明文件及材料报政府方审批;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 依法依规参与政府方组织的项目采购程序,接受政府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 筹划组建项目公司,组织专业化开发团队,并负责合作事项所需全部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平衡,以 促进全部合作事项的完成; (3) 充分发挥产业引入和发展能力,充分利用产业资源,积极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入驻合作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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