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作方式 样本条款
项目运作方式. 3.1.1.1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3.1.1.2 岳麓区政府授权 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完成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
3.1.1.3 合作期内,政府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3.1.1.4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利用广西师范学院原有划拨国有土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项目运作方式. 投资人全部承担投融资以及建设、设备、运营维护等方面的风险,且资产的所有权为投资人所有。同时奉节县人民政府不做任何投资回报率的保证,也不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 PPP 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具体流程为:
1. 该项目由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
2. 实施机构依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取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
项目运作方式.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为新建项目、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采用EPC模式实施,结合二期工程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需求以及一期工程的运营维护需求,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二期工程)+委托运营(OM)(一期工程)。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 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方式运营。嘉禾县人民政府授权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并授权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融资、运营与维护。
项目运作方式. 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封闭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甲方的授权和整体规划要求,在合作区域及期限内(合作期限30年,具体以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负责筹集资金用于高铁新城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
2. 乙方及其关联方将履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认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建设的相关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及程序取得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权。
3. 为提升项目开发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推动项目依照总体规划有序建设,甲方同意,除划拨用地和符合协议出让的用地以外,合作区域内符合出让条件的建设用地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进行出让。
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柘城县政府授权柘城县城乡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在合作期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按照《PPP 项目合同》明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程序、移交标准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柘城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建设规模以及柘城县财政收支情况,本项目采用PPP 模式运作,具体选择BOT(建设- 运营-移交)运作模式。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所采取的运作方式为“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乙方根据合同图纸及规范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交由项目公司使用,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厂房及其地面定着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和相应设施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其权利均登记于甲方,而项目公司仅对前述土地、地面定着物及附着物等资产使用的权利,并由乙方依约承担缺陷责任期间的工作,运营期间工作由项目公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