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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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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恩捷股份”)于 2021 10 8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李晓明家族成员、胜利精密及其子公司签署<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JOT Automation Ltd 之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x Xiaoming Xxx、李晓华、Xxx Xx 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李晓明(代表李晓明家族)、胜利精密、富强科技、胜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JOT 于同日签订《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JOT Automation Ltd 之收购框架协议》,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李晓明指定的第三方与胜利精密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李晓明指定的第三方合计持股 65%(暂定李晓明家族成员持股 32%、公司持股 10%,李晓明指定的第三方持有剩余股权,具体的持股结构以及持股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胜利精密持股 35%;并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 100%股权和 JOT 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交易基 准日的整体估值约为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亿元人民币,最终的收购方案,基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李晓明指定的第三方的最终持股比例和股权架构,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合资公司将围绕 3C 消费电子和新能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 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并在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制造及技术改造升级方面开展业务。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李晓明家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李晓明家族成员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公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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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收购框架协议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 2、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益华股份 (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益华股份”)持有 Laboratorio Italiano Biochimico Farmaceutico Lisapharma S.p.A.(以下简称“Lisapharma 公司”或“标的公司”)90.43%的股权,益华股份拟向远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贸易”或“投资方”)转让上述股权,公司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当前市场情况, 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 1.00 欧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Lisapharma 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公告披露日,Lisapharma 公司尚欠益华股份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3,408.32 万元(其中:欧元 256.99 万元、美元 192.67 万元),经公司判断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低,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与交易对方商定,如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则减免 Lisapharma 公司对益华股份的债务人民币 3,408.32 万元。本次债务豁免与股权转让为一揽子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8 6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境外公司 90.43%股权暨债务豁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米奇先生处理该境外公司股权转让暨债务豁免事项,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此外本次交易还需履行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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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年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通过后执行。协议内的单笔交易可以不再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因人民币债券业务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故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此类业务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 鉴于前期签订的统一协议已经到期,本次系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债券业务的续签协议,本批协议对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20 本公司产品帐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6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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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续签人民币债券业务统一协议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本次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本次增资金额为 12 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基金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20.22%。 本次增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同意就本次增资交易放弃优先认购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04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1 年 10 月 31 日,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 394,487.62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号《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73,495.55 万元,与账面值 394,487.62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79,007.93 万元,增值率 20.03%。 根据本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三方签订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在其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871.1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亿零捌佰柒拾壹万壹仟元整)的基础上,根据经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即根据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 8 号《评估报告》中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473,495.55 万元)增加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以下简称 “新增注册资本”),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有限合伙)认缴。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人民币 1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亿元整),其中,与新增注册资本等额的部分计入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以下简称“ 增资扩股” )。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新增注册资本为 68,648.02 万元=120,000*270,871.1/473,495.55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尼龙 化工注册资本由 270,871.10 万元变更为 339,519.12 万元,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在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0.22%=120,000/(120,000+473,495.55),本公司在在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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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增资协议

交易概述. 1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上市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受让方”)拟受让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特”、“标的公司”)股东 LenoMed Venture Limited(以下简称“LenoMed Venture ”)、凯联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联医疗”)、Ocean Anchor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Ocean Anchor Investments”)、天津天士力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士力”)、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新建元”)、Ascensia Diabetes Care Holdings AG(以下简称“Ascensia Diabetes Care”)共计 7 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转让方”)合计持有之凯立特的 50.99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合称“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系按照凯立特整体股权估值 80,000 万元计算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各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合计标的公司 50.993%的股权(对应公司的人民币 2,425.55826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受让方,该等拟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价值应为人民币 40,794.36914 万元。因截至目前,Ascensia Diabetes Care 尚未履行前轮融资协议项下 4,200 万的出资义务(以下简称“出资义务”),故本次交易鱼跃医疗需向交易对方支付 36,594.36914 万元(已扣除 Ascensia Diabetes Care尚未履行的前述 4,200 万出资义务),并需承继 Ascensia Diabetes Care 尚未履行之前轮融资协议项下的 4,200 万出资义务。 2021 5 月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0.993%股份》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鱼跃医疗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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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2020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基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为了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一) 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日昇海洋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海洋”)及广西祥和顺远洋捕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祥和顺”)的少数股东荣成市日晟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日晟”)、北京富生恒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生恒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荣成日晟持有的日昇海洋、广西祥和顺的12.892%、14.65%股权以及富生恒源持有的日昇海洋、广西祥和顺的 4.708%、5.35%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前次股权转让约定的价格确定,日昇海洋合计17.6%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250.00万元,广西祥和顺合计2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0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日昇海洋88%股权、广西祥和顺100%股权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二) 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荣成市日鑫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鑫海洋”)的少数股东荣成市日鑫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鑫水产”)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日鑫水产持有的日鑫海洋49%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日鑫海洋最近一期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43,974,993.12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日鑫海洋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日昇海洋及广西祥和顺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日鑫海洋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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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鱼跃医疗”)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1 月 1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晶光电”) 100%股权(Salcomp Plc 股权除外,下同)、公司直接持有的广东江粉高科技产 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高科”)26.28%股权和广东江粉磁材产业投资基金 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持有的江粉高科 73.72%股权转让 给安徽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帝晶”),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帝晶光电及江粉高科股权,帝 晶光电及江粉高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就相关交易内容,公司与交易对 方安徽帝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 统称“原协议”)。 关于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5)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安徽帝晶签约当月下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该不可抗力的疫情导致全国范围内推迟复工复产,各地交通管制严控疫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处于非正常办公状态,客观上造成了原协议中约定的事宜一、事宜二与事宜三办理进度的迟延。本着诚实守信和促成交易的原则,公司与安徽帝晶就原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了补充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达成的补充条款,公司与安徽帝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私募”)及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关于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0 元向康龙 化成转让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0 元)以及因此而享有的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目标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截至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因目标合伙权益转让而减少人民币 8,000 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继续持 有合伙企业份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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