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 公司阴极铜销售分为长期合同销售和现货销售两种,以长期合同销售为主,约占总量的 85%,全部采用直销模式,无经销。发行人自产阴极铜业务板块销售的阴极铜全部为自产,无委托加工产品。 长期销售合同一般时间为 1 年,按合同约定,每月供货数量固定,产品定价是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或长江有色金属网铜当月合约的月度均价加买卖双方商定的固定升水。具体方式为公司在每次发货前通知客户发货数量,客户以发货当日期间上海期货交易所电解铜所报结算价加升水作为临时单价,向公司支付临时货款, 价日所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加升水作为当月所发货物的结算单价,同时双方以结算单价与实际发货数量进行结算。现货销售以长江有色金属网电解铜当天所报均价为基础,结合对客户的战略定位,分别以上线、均价或下线销售。 公司阴极铜的销售采取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经营策略,遵循百分之百套期保值策略,以期货市场完全对冲铜价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套期保值策略由决策委员会制定,由期货价格中心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由风险控制部进行监督。期货价格中心根据原料采购计划、生产销售计划和资金计划加以规划,制定套期货保值年度方案、月度方案及每周方案。财务中心负责协调并落实资金计划,同时根据期货头寸量常备一定比例的资金,储备一个常态资金池以应对期货风险。价格中心严格执行套期保值目的,不进行投机操作。套期保值效果足以对冲铜价波动风险。 具体的前期操作是公司根据与矿商供货协议,以矿商提供的形式发票总价扣除加工费开具信用证,形式发票上的价格是矿商出票日前 10 天伦敦有色金属交易所现货的平均价格。在点价模式下的计价月之前,买卖双方要进行点价,即买方与卖方确认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为结算价,该点价的结算价作为最终发票的价格,在均价模式下以月均价作为最终发票的价格。公司在进行点价或通过月均价确定铜精矿的现货价格的同时,即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卖出阴极铜的期货合约进行对冲保值,期货标准合约一般为三个月。公司将根据生产和销售的情况,在产品阴极铜最终销售时,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平仓。 以铜精矿为例,从铜精矿离岸到完成冶炼周期一般为 6 个月。铜精矿加工费 (TC/RC)是由每年各大型铜冶炼企业与矿山和经销商开会谈判决定,一年制订一次。铜精矿加工费(TC/RC)分为粗炼费 TC(指由 1 吨铜精矿提炼阳极铜的费用)和精炼费 RC(指由 1 磅阳极铜提炼阴极铜的费用)。 由于议价能力有限且铜价波动较大,大多数矿山仅承诺承担四个月内的铜价波动风险,所以一般采用离岸后 4 个月的价格计价。铜冶炼企业购买每吨铜精矿的最终价格是在未来同笔铜精矿完成冶炼时,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均价基础上计算的计价值扣减加工费所得,每吨铜精矿的计价方式为每吨阴极铜的单价*铜精矿品位(即每吨铜精矿含铜量)*铜精矿的回收率。 对于最终采购采购价格与临时采购价格之间的差异多退少补。同时为了应对 计价月后剩余 2 个月的铜价波动,当铜精矿中的铜进入计价月(QP 月)时,期货价格中心期货交易员按每日平均计价金属量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抛出等量期货空头,最终产品阴极铜销售时经过套期保值处理后的价格与铜精矿采购价格基本一致,公司的收入为铜精矿加工费(TC/RC)。 假设我公司采购一批国外铜精矿,重量 10000 吨(含铜品位 20%(即该铜精矿最终完成冶炼后可产出电解铜 2000 吨),3 月份发货,作价月为 M+4(即发货后第四个月,即 7 月)。例如 3 月份,假设该批铜精矿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铜均价为 5000 美元/吨,铜精矿加工费(TC/RC)为 120/12.0(粗炼费 120 美元/吨,精炼费 12 美分/磅,1 吨=2200 磅(取整数),1 美元=100 美分),阳极板铜品味为 100%(一般为 98%,取整方便计算),该批铜精矿回收率为 100%,该批铜精矿采购价格(铜计价金额) =10000*20%*5000*100%=10,000,000 美元, TC=10000*120=1,200,000 美元, RC=2000/100%*2200*12/100=528,000 美元, TC+RC=1,728,000 美元。公司暂定的应付账款=10,000,000-1,728,000=8,272,000 美 元,开具信用证额度为 8,272,000 美元。
产品销售. 金正大依托在京东电商平台开设的品牌官方旗舰店销售金正大产品,满足种植户和城市园艺用户的需求,并积极进行农资电商销售模式的探索。
产品销售. 对于产品销售,公司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公司会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的 LED 芯片主要发生在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且以 Mini RGB、Mini 背光 LED 芯片产品为主,故选择 2021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主要销售的产品售价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下表价格比例系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除以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均价,大于 100%表明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高于京东方及关联方,小于 100%表明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低于京东方及关联方。
产品销售. ③制定销售指导,如何和同行竞争、在哪几个行业重点推广等。
产品销售. 1) 产品销售定价
产品销售. 航安翔 2018 年 7 月 12 日 陈亮及其配偶姜小苑持股 100% 无 2020 年 2022 年 1 月 12 日 产品研发 科拉福茨 2018 年 9 月 13 日 郑星及其配偶李欣持股 100% 郑星代王凯持有该公司 86%股权,李欣代王凯持有该公 司 9%股权 2021 年2 月 2022 年 1 月 10 日 产品生产 莫安迪驱动 2019 年 8 月 27 日 曲准德持股 57%,李志刚持股 41%,赵红宇 持股 2% 无 2020 年 2021 年 9 月 18 日 驱动器的研发 太仓莫安迪 2020 年 3 月 20 日 辽宁莫安迪持 股 65%,李志刚 持股 35% 无 2020 年 2021 年 12 月 2 日 摆轮电动滚筒的生产和 销售 2020 年,物流装备行业中的主要企业纷纷为资本市场做准备,前身公司的业务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在此背景下,为了长远发展,将分散在各个主体的业务进行整合,重新梳理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并进一步规范运作。为了贴近客户和市场,2020 年 11 在江苏太仓市设立总部江苏莫安迪,王凯和创始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商议确定股权结构,江苏莫安迪承担研发、摆轮滚筒的生产和主要销售职能;保留大连生产基地,2020 年 11 月设立大连莫安迪承接原科拉福茨的生产职能,主要负责低压伺服滚筒和直线电机等产品生产;2021 年 7 月设立苏州莫安迪负责未来出口外销;此外,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由江苏莫安迪于 2021 年 7 月收购当时王凯持股 22.50%的莫安迪电机(主要经营节能电机和风机等产品),从而形成了目前的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由于前身公司股权 调整过程和定价较为繁琐和复杂,从而采取新设公司的方式承接前身公司的业务,业务承接过程为:太仓莫安迪的主要设备按评估价值定价以及少量设备按账面价 值定价共计 49.11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转让给江苏莫安迪;科拉福茨的设备按评 估价值以及少量设备按账面价值定价共计 463.27 万元于 2021 年 2 月转让给大连 莫安迪;在设备转让后,前身公司剩余的存货按账面价值定价共计 2,662.75 万元陆续转让给大连莫安迪和江苏莫安迪;前身公司的商标和专利按评估价值定价共计 28.48 万元于 2021 年 1 月转给江苏莫安迪;在江苏莫安迪成立后,由江苏莫安迪与客户签订新的订单和合同并开展后续销售,原订单和合同由辽宁莫安迪完成产品交付、收入确认和回款等相关销售工作;前身公司的员工由江苏莫安迪及子公司重新聘用。经过上述业务承接后,前身公司的业务停止,在 2021 年至 2022年期间陆续完成注销。 经核查注销的前身公司的工商档案和注销核准文件,取得税务机构、仲裁委员会、海关等对前身公司存续期间开具的合规证明,取得前身公司主要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公示信息进行查询,前身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注销程序合法合规,股权上不存在纠纷;前身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整合过程中定价公允,不存在纠纷、潜在纠纷和税务风险。
产品销售. 对于产品销售,公司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公司会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产品销售. 对于产品销售,公司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公司会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的 LED芯片涉及产品品种较多,产品差异较大,且销售主要发生在 2021 年和 0000 年 0- 0 月,故选择 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销售金额前五名的产品品种售价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金额前五名产品品种 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单价 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的比例 2022 年 1-9 月 RF09E-FCD2A、GF09E-BBZBFA、BF09E- BBZAFA、RF06D-XGD27、GF06D- DAZM1A 82%-110% 2021 年度 RF09E-FCD2A、BF20K-DCZ6AA、RF06D- XGD27、GF09E-BBZBFA、BF09E- BBZAFA 83%~208% 注:上表比例系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除以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单价。 2021 年,公司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单价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向其他客户销售的 BF20K-DCZ6AA 产品尚处于送样阶段且其他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较高,导致向其他客户销售的 BF20K-DCZ6AA 产品价格较高,剔除 BF20K-DCZ6AA 产品,公司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单价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的比例为 83%~110%,处于合理范围内,交易价格公允。2022 年 1-9 月,公司向京东方及关联方销售单价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均价的比例处于合理范围内,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对未来新增关联交易的定价将继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商业谈判后确定,具备公允性。
产品销售. 产品销售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其客户出售金融产品的行为,其出售的金融产品可以是机构自身的产品,比如资产管理产品等,也可以是其他机构委托其销售的金融产品,如基金、信托、保险、银行理财等产品。 产品销售中有一重要部分即为基金销售。属于其二级分类。
产品销售. 第三方产品销售规范 缺乏产品发行人对代销商在售前就代销产品基本要素、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结构化数据接口标准 建议可从一定程度上建立各营销服务环节与绩效评价的普适性方法标准期货公司与非基金公司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信托等)进行代销合作(含代销产品范围、代理业务范围、代理业务流程、信息交互、责任义务、合作协议、数据接口等)行业缺乏统一相关规范标准 除开放式基金外,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缺失相应的代销规范标准 第三方产品销售规范 低 2 期货经纪 期货经纪合同 要素 经济合同要素:针对互联网开户、原油、期权的新业务,需要修订 修订期货经纪合同要素 中 3 期货经纪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 投资者适当性:主要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的基本要求、确定客户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方式、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指引等方面; 账户服务:主要包括客户开户所需具备的条件、开户所需资料、开户手续流程、开户资料审核复核、休眠账户和历史账户的处理等方面。 在开户流程上,应当明确投资者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的具体实现,需 要做到何种程度;建议统一不同市场的知识测试标准。 投资者适当性风险揭示话术 中 4 期货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