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利息 样本条款

保单利息. 1.本公司每月在结算日根据公布的结算利率(详见释义)和计息天数,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结算日之间的保单利息,并将保单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保单利息. 1.本公司于保单结算日或本合同终止时结算保单利息。 2.本公司每月在结算日,根据公布的结算利率和计息天数,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结算日之间的保单利息,并将保单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3.在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根据最近一次已公布的结算利率和计息天数,计算最近一次已公布的结算利率所对应的结算日至本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保单利息,并将保单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4.5
保单利息. 6.1 犹豫期 9.释义
保单利息. 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保单利息. 本公司每月结算个人账户利息后,个人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个人账户利息数额等额增加。
保单利息. 保单利息在保单有效期内的结算日(见 10.13)结算并计入保单账户。我们按本合同每日 24 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其对应的日利率计算当日保单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保单利息。 其中计息天数为本合同本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的对应日利率。 5.7
保单利息. (1)本公司于保单结算日或本合同终止时结算保单利息。
保单利息. 7.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保单利息. 保单利息(见释义九)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结算。本公司按本合同每日二十四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保单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的保单利息。 在结算日零时结算的,计息天数为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和本合同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两者较大者对应的日利率;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的,计息天数为合同终止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本合同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第十条
保单利息. 本公司每月在结算日根据公布的结算利率和计息天数,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结算日之间的保单利息,并将保单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终止(或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时,本公司根据保证利率和计息天数,计算最近一次已公布的结算利率所对应的结算日至本合同终止(或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日之间的保单利息,并将保单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或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两次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本公司不收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本公司每次收取 20 元手续费。 本公司保留调整部分领取手续费收取标准的权利,但最多不超过每次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