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费用 样本条款

信托费用. 指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相关税、费。
信托费用. 9.1.1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信托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 保管人的保管费; (2) 应付给各中介机构的费用和报酬; (3) 因设立本信托计划而产生的前期费用; (4)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5) 本信托计划成立及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印刷费、银行代理收付费、监管费等费用; (6) 召集受益人大会发生的会议费等费用; (7) 为保护和实现信托财产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等费用; (8)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9) 本信托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及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费用; (10) 其它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9.1.2 受托人负责上述各项费用的核算工作,并应妥善保管上述费用的相关单据、凭证。除非特别说明,上述费用均在发生时或根据相关的合同约定由受托人指令保管人从信托账户中支付。
信托费用.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20.1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费用主要包括固定代理发行费、信托报酬、保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 信托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20.2.1 每日计提的信托报酬按前一自然日信托财产净值的 0.21%的年费率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信托报酬=前一自然日信托财产净值×0.21%÷365成立日计提的信托报酬=成立日全部信托资金金额×0.21%÷365 根据上述公式所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0.2.2 信托报酬按日计提,本信托计划生效后的每年 3 月 10 日、6 月 10 日、9 月 10日、12 月 10 日和信托终止日为信托报酬核算日,信托报酬在信托报酬核算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给受托人。 20.3 固定代理发行费 20.3.1 固定代理发行费按前一自然日信托财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收取,按每年 365 天计算。 20.3.2 固定代理发行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固定代理发行费=前一自然日信托财产净值×【0.5】%÷365成立日计提的固定代理发行费=成立日全部信托资金金额×【0.5】%÷365 根据上述公式所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0.3.3 固定代理发行费按日计提,本信托计划生效后的每年 3 月 10 日、6 月 10 日、9月 10 日、12 月 10 日和信托终止日为固定代理发行费核算日。固定代理发行费在固定代理发行费核算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相关服务机构。
信托费用.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20.1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费用主要包括信托管理费(含支付给相关服务机构的费用)、保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信托费用. 系指本合同第 10.1 条规定的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费用。
信托费用. 10.1.1 信托费用的承担 本信托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内,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对于信托事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受托人没有以其固有财产垫付的义务。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信托费用.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费用主要包括固定信托管理费和浮动信托管理费。 20.1 固定信托管理费 固定信托管理费主要包括信托报酬、固定投资顾问费、固定银行管理费、保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信托费用. 4.8.1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信托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 受托人的管理费; (2) 托管人的托管费; (3) 监管银行的监管费; (4) 应付给各中介机构的费用和报酬; (5) 因设立本信托计划而产生的前期费用; (6)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7) 本信托计划成立及投资运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同印刷费、转款手续费、账户管理费、销户费等其他费用; (8) 召集受益人大会发生的会议费等费用; (9) 为设立信托计划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为保护和实现信托财产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等费用; (10) 本信托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及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费用。 4.8.2 受托人确认,上述费用中托管费、监管费、账户管理费、转款手续费、为设立信托计划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各期信托受益权存续期届满后及信托计划终止后清算期内发生的账户管理费、转款手续费、销户费、印花税、资管产品增值税由管理费承担,于发生时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支出,于核算日从管理费中扣减。其他信托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支付管理费时不予核减。 4.8.3 受托人负责上述各项费用的核算工作,并应妥善保管上述费用的相关单据、凭证。除非特别说明,上述费用均在发生时或根据相关的同约定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从信托账户中支付。
信托费用. (1) 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优先级 A 类信托单位项下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的年费率为 3.5%。其他类优先级信托单位项下的固定信托报酬年费率在委托人认购/申购其他类优先级信托单位时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中具体约定。在全部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得到足额分配后,信托财产专户中还有货币 (2) 保管费为按优先级信托单位总规模的 0.004%/年计收。
信托费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7.1.1 受托人信托报酬; 7.1.2 保管费; 7.1.3 代理推介服务费; 7.1.4 为设立信托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审计费、受托人进行尽职调查而发生的费用、办理保险理赔支出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7.1.5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而发生的全部税费和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信托财产管理报告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公告或登记等费用、银行开户费、审计、银行专户余额询证费、银行专户管理费、银行划款手续费、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受托人缴纳的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实际由信托财产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7.1.6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而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为解决因信托财产及信托事务涉及的争议及纠纷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变更服务费、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及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而发生的费用等; 7.1.7 受托人因受托或办理本信托而发生的业务规费(规费指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